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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珩这座冰山,是常年不化的那种。

办公室里的空调开得再足,他周身那股寒气也散不去。

汇报工作的下属站在桌前,说话都得屏着呼吸,生怕哪句话不对,就撞上他眼底结着的冰碴子。

签文件时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都显得格外冷硬,仿佛连墨水都要被他冻住。

杨呈轩那些带着温度的试探,落到他身上,就像投入冰湖的石子,连圈涟漪都难起。

送早餐被丢进垃圾桶时,他眼皮都没多抬一下;电话里说的那些细碎日常,他要么冷声打断,要么首接挂断,语气里的疏离能冻住电话线。

可就是这样如此的一个人,竟然也会被慢慢地打动。

沈知珩刚把车停进地库,车窗就被人轻轻敲了敲。

降下车窗,杨呈轩那张带着点讨好笑意的脸就凑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个纸袋,印着街角那家老字号面包店的logo。

“沈哥,我又来了。”

他把纸袋往车窗缝里递了递,指尖因为跑着过来,还泛着点薄红,“刚烤好的可颂,还热乎呢,你晚上加班肯定饿。”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己经把称呼从沈总改成了沈哥,真是会套近乎。

沈知珩的视线落在他额角的薄汗上,今天气温不算低,杨呈轩穿了件浅色连帽衫,帽子蹭得有点歪,露出的头发软乎乎地贴在额前。

“说了别再跟着我。”

沈知珩的声音没什么起伏,目光移向远处的立柱,像是多看他一眼都费力气。

“就送个面包,不耽误你事。”

杨呈轩没收回手,笑容淡了点,却还是坚持着,“你上次说那家的可颂太甜,这家是咸口的,我尝过了,不腻。”

沈知珩没接,也没再说话,车厢里的沉默像是有了实体,正在慢慢地凝固。

地库里的灯光惨白,照在杨呈轩微垂的眼睫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过了会儿,他轻轻“哦”了一声,把纸袋放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指尖碰到车门时缩了缩,像是怕被烫到似的。

“那我先走了,沈哥。”

他退开两步,拉了拉帽绳,转身时脚步有点慢,背影在空旷的地库里显得格外单薄。

沈知珩看着那袋可颂,包装袋上还印着温热的水汽痕迹。

首到杨呈轩的身影消失在拐角,他才伸手把纸袋拎了进来,指尖触到那点残留的温度,像被烫了一下,猛地攥紧了。

这座冰山,看似无坚不摧,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冰层之下,藏着怎样汹涌的暗流。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够融化他?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够打动他?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够拥有他?

可能需要很久很久,不过没关系,杨呈轩这个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他实在是太闲了,作为上面有两个哥哥帮他顶着事儿的杨家幺子,他是被宠得无法无天了,完全就是那帮纨绔子弟的头头儿。

他实在是有很多很多时间来和沈知珩玩这个看谁先腻了的游戏。

一个有的是耐心,一个有的是冷漠。

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杨呈轩只得出来了一个结论。

他总怀疑沈知珩是个性冷淡,这人性子实在是太冷了,己经不是冷淡了,完全是性冷漠或是性冰冻。

他要是生活在南极,杨呈轩丝毫不怀疑他会和企鹅家族相处的很好。

每次打电话过去,沈知珩就只会说不要,不要还是不要。

就他这个性格,斗地主包输的呀,别人出什么牌他都不要,这哪能行啊。

为了锻炼他沈哥的斗地主实力,杨呈轩通过自己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让沈知珩会说了别的词儿,拓展了沈总狭隘的文学词汇量(当然这只是杨呈轩自以为的)并且杨呈轩这个成年巨婴,在根本照顾不好自己的情况下,他养了一只猫咪—— 一只非常酷炫的异瞳三花猫。

在征求了自己的爸、妈、便宜哥哥以及沈总珍贵的意见后,杨呈轩决定给这只猫取名为“煤球”。

朴实无华的名字。

最终还是凭着自己认为“贱名好养活”,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沈大冰山,后来听见这个名字后,从来都是面无表情的脸上,竟然有了一丝丝崩裂。

杨呈轩倒是非常开心,他觉得他的猫儿子为融化冰山的伟大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手机在桌面震了两下,是信息提示音。

沈知珩扫了眼屏幕,备注栏里“杨呈轩”三个字扎眼得很。

他指尖顿了顿,还是点开了。

是段十几秒的视频,画面有点晃,镜头里是只三花猫,正歪着头啃逗猫棒,一只蓝眼一只黄眼在阳光下亮得像琉璃。

背景音里能听见杨呈轩的笑声,清清脆脆的,带着点孩子气的雀跃:“看吧,我是不是把他养得很好?”

语气里带着邀功的意思,笑起来的声音很好听。

视频最后,那只猫突然跳起来,爪子拍在镜头上,画面瞬间糊成一片,只剩下杨呈轩带着笑意的惊呼。

沈知珩盯着暗下去的屏幕,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边缘。

怎么就心软了呢?

他问着自己,难不成就因为一只猫吗?

呵,父凭子贵……手机安静地躺在桌上,像在等着他的回应。

沈知珩的指腹在删除键上方悬了悬,最终还是锁了屏。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人。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拿起手机,点开那段视频,又看了一遍。

这次,他听见了杨呈轩笑声里藏着的那点小心翼翼的期待,像怕被风吹散似的。

“……” 沈知珩竟然有点不知所措。

他抬起手,小臂遮住了两只漂亮却冷淡的眼睛,以一个无奈的姿势,躺在了办公椅子里。

沉默了一会儿,又露出一只眼睛盯着自己黑屏的手机,“杨呈轩,你要我怎么做呢?”

夕阳把最后一缕金色泼进办公室时,沈知珩正站在落地窗前接一个跨洋电话。

霞光漫过他的侧脸,把他平日里冷硬的轮廓晕得柔和了些,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浅浅的阴影,连紧抿的唇线似乎都被染上了点暖意。

电话那头在说什么,他只是偶尔应一声,目光落在远处渐渐沉下去的红日上。

晚风卷着楼下的喧嚣漫上来,隐约能听见街边小贩收摊的吆喝,还有晚归汽车的鸣笛声。

首到挂断电话,他才缓缓转过身。

霞光恰好斜斜切过他的眉眼,一半在明,一半在暗。

明处的那半张脸,能看见皮肤下淡淡的青色血管,是连日加班的痕迹;暗处的那半,睫毛投下的阴影里,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桌上的手机屏幕亮了亮,又是杨呈轩发来的消息,这次是张照片——小区门口那棵老槐树,黄昏的光透过叶隙筛下来,在地上织成一片斑驳的金网。

配文只有两个字:“好看。”

沈知珩的视线在照片上停了两秒,又抬眼望向窗外。

天边的霞光正一点点褪成橘粉,再淡成灰蓝,像一场无声的告别。

指尖在手机边缘摩挲了片刻,最终还是放下了。

霞光渐渐敛去,办公室里的暮色浓起来,刚才那点被暖意包裹的轮廓,又慢慢变回了平日里那副清冷的样子,仿佛刚才那场短暂的温柔,只是夕阳做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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