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我的眼皮动了动。白色,是医院的颜色。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很淡,
被床头柜上那束新鲜百合的香气盖住了大半。一个男人站在床的左边。
他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手指修长,正在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削苹果。
苹果皮在他手下连成一条完整的线,没有断。他的侧脸线条冷硬,像是冰雕。
另一个男人站在床的右边。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气质温润如玉。
他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杯,动作轻柔。西装男人的动作停了。他的视线越过我,
像淬了冰的刀子,落在白大褂的身上。“放下。”西装男人说,声音低沉,不容置喙。
白大褂的手指碰到了杯壁,他推了推眼镜,语气平静。“她醒了需要喝水。
”“她会喝我倒的水。”西装男说。第三个声音从门口传来,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笑意。
一个穿着黑色机车夹克的年轻男人倚着门框,他抱着手臂,嘴角勾了一下。
“你们俩问过苹果的意见了吗?也许它想让我来削。”我闭上眼睛,然后又猛地睁开。
脑子里像被塞进了一整部电影,不,是一整本小说。
一本名为《星光下的独宠》的无脑甜宠文。西装男,秦灼。秦氏集团的掌权人,冷酷霸道,
是原著的第一男主。白大褂,温叙。天才外科医生,温柔体贴,是原著的深情男二。机车男,
纪扬。桀骜不驯的富二代,又野又疯,是原著的偏执男三。而我,米乔,
就是那个被他们三个爱得死去活来,
最终引发了无数商业战、绑架案、车祸戏码的万人迷女主。我回想了一下原著情节。
我之所以会躺在这里,是因为纪扬为了逼我承认爱他,飙车带我玩“生死时速”,
结果翻车了。秦灼和温叙闻讯赶来,就成了现在这副“谁有资格照顾我”的修罗场。
我的太阳穴突突直跳。前世,我只是个普通社畜,每天挤地铁,吃外卖,
最大的梦想就是中五百万然后回老家躺平。我的人生信条是“安稳第一,谢绝麻烦”。
而眼前的这三个男人,就是麻烦的***体,是行走的戏剧性冲突制造机。
我不要当什么万人迷女主。我不要被他们的“爱”绑架,
更不想在他们的商业帝国里当个漂亮的战利品。我只想找个地方,安安稳稳地睡到自然醒。
于是,我伸出手,在他们三人的注视下,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输液针头。
细小的刺痛感让我无比清醒。三个男人的视线同时聚焦到我的动作上,空气瞬间凝固。
我坐起身,赤着脚下床。柔软的地毯触感很好,但我无心享受。我走到窗边,
一把拉开了厚重的窗帘。阳光刺眼。楼下是精心修剪的花园,
再远处是摩天大楼林立的城市轮廓。这里是三十层。从这里跳下去,肯定能死透,
但太难看了。我转过身,看着他们三个。他们的脸上都带着一丝错愕和担忧。“乔乔,
你要做什么?”温叙最先开口,声音里满是关切。秦灼皱起了眉,
语气带着命令:“回床上去。”纪扬则一步跨了进来,眼神里有慌乱,也有固执:“米乔,
你别又想玩什么花样来引起我注意!”我看着他们,缓缓地眨了眨眼,
眼神努力调整到最茫然、最空洞的状态。然后,我歪了歪头,用一种像是看陌生人的语气,
轻声问:“请问……你们是谁?”第 2 章空气死寂了三秒。
秦灼手里的苹果“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滚到了墙角。他那张万年冰山脸上,
第一次出现了裂痕。温叙的眉头紧紧锁起,他快步走到我面前,
镜片后的眼睛里写满了探究和忧虑。“乔乔,你看着我,我是温叙。”纪扬的表情最是精彩,
从震惊到难以置信,最后变成了被欺骗的愤怒。“米乔!你又在耍什么把戏?失忆?
这种八点档的烂俗梗你也玩?”我恰到好处地后退了一步,身体微微发抖,
眼神里充满了对陌生人的戒备和恐惧。“我不认识你们。”我抱着手臂,声音很轻,
带着哭腔,“这是哪里?我要回家。”我的演技,是我作为社畜多年,
面对奇葩老板和难缠客户时磨炼出的核心技能。此刻,它正闪闪发光。
温叙的表情变得无比凝重。他转向秦灼,压低了声音:“可能是车祸引起的脑部震荡后遗症,
导致了暂时性记忆缺失。需要马上做个全面的脑部CT。”秦灼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
他盯着我,似乎想从我的脸上找出哪怕一丝伪装的痕迹。但我没有,
我的眼神纯洁得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纪扬还想说什么,却被秦灼一个冰冷的眼神制止了。
“你,”秦灼指着纪扬,声音里是压抑的怒火,“出去。”“凭什么!”纪扬不服。
“因为车是你的,祸是你闯的。”秦灼的声音没有起伏,却带着千钧的重量,“现在,
她不记得你了,也许是件好事。”这句话的侮辱性极强。纪扬的脸瞬间涨红,
拳头握得咯咯作响。一场新的战争,就在我的病床前,即将爆发。而这,正是我需要的机会。
趁着他们三人的注意力再次聚焦到彼此身上,
开始为我的“病情”和“责任归属”进行新一轮眼神厮杀时,
我悄悄地、一步一步地挪向了病房自带的洗手间。温叙最先反应过来,他看到我的动作,
立刻说:“乔乔,你别怕,我先带你去做检查。”我停下脚步,看着他们,
挤出一个虚弱又害怕的微笑。“别争了。”我轻声说,目光扫过他们,
最终落在那个滚到墙角的苹果上,“这苹果你们自己吃吧,我……我血糖高。”说完,
我闪身进了洗手间,反锁了门。完美。我靠在门上,听着外面从争吵变为急切的敲门声。
“乔乔,开门!”“米乔,你给我出来!”我没有理会。我迅速打量这个豪华的洗手间,
比我前世租的卧室还大。窗户是封死的,显然是为了防止病人想不开。
但我注意到了另一件东西。挂在衣帽钩上的一件灰色工作服,上面印着“保洁部”的字样。
旁边还有一个清洁篮。天助我也。我飞快地脱下身上的病号服,换上了那件宽大的工作服。
衣服上还有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我把头发胡乱塞进配套的帽子里,
又从清洁篮里拿出口罩戴上。然后,我打开水龙头,制造出流水的声音,作为掩护。
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洗手间另一侧一个不起眼的小门。那是一条员工专用的清洁通道,
狭窄而昏暗。门外,秦灼已经失去了耐心,开始叫保镖来撞门。我没有回头。再见了,
修罗场。再见了,男主角们。这个该死的万人迷女主,谁爱当谁当去。我,不干了。
第 3 章我顺着清洁通道的楼梯一路狂奔。高跟鞋早就被我扔在了洗手间,
赤着脚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反而有种脚踏实地的安心感。脑袋里的情节告诉我,
原主“米乔”是个顶级白富美,银行卡里的数字足以让我震惊。而现在,
那张卡就在我换下来的病号服口袋里。我需要钱。逃亡,尤其是想要逃得无影无踪,
最需要的就是启动资金。凭着模糊的记忆和指示牌,我成功地从员工通道溜出医院大楼,
汇入了人流。头顶的帽子和脸上的口罩是最好的伪装,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匆匆路过的“清洁工”。第一站,银行。我找了一个最近的ATM机,
插卡,输入密码。原主的生日,最简单的密码,也是最容易猜到的。屏幕上显示的余额,
让我这个前世月薪八千的社畜,狠狠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一串零。我数了三遍。八位数。
我的人生规划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多钱。但此刻,我没有丝毫喜悦,只有紧迫感。
我知道,以秦灼的手段,最多半个小时,他就能冻结这张卡。我必须在这之前,
把所有钱都取出来。ATM机有每日限额。我立刻走进银行大厅,取了号。
柜员小姐姐看到我这一身清洁工的打扮,却要取走卡里所有的活期存款,
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警惕。“女士,您确定要全部取出来吗?这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她公式化地提醒。“确定。”我压低声音,用帽子遮住脸,“急用。
”她拨通了经理的电话。很快,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将我请进了VIP室。
“米小姐,是吗?”经理的态度很恭敬,但眼神依旧在审视我,“您这么着急取现金,
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需不需要我们帮您报警?”他们大概是把我当成被绑架勒索的肉票了。
我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原主的身份证。照片上的女孩明艳动人,
和我现在的狼狈模样判若两人。“是我自己的决定。”我言简意赅,“我要现金,现在。
”在反复确认了我的身份和意愿后,银行最终还是给我办理了业务。
看着一箱又一箱被装好的现金,我感觉自己像个要去交易的毒枭。
我知道带着这么多现金很危险,但这是切断过去最快的方式。我雇了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
把钱箱子都搬了上去。“师傅,去火车站。”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了我一眼,没多问。
在车上,我用原主的手机,迅速处理掉她名下所有的股票和基金,
将钱全部转入一个新开的、不记名的电子账户里。然后,我格式化了手机,拔出SIM卡,
掰成两半,扔出窗外。做完这一切,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是目的地。我要去哪里?
一个秦灼的商业帝国覆盖不到,温叙的医疗系统触及不到,纪扬的狐朋狗友也找不到的地方。
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我在火车站的售票大厅,看着那张巨大的全国地图。
我的目光从那些繁华的大都市上一一掠过,最终,落在了东南角一个毫不起眼的点上。
沙丁镇。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海边小镇。名字听起来就很咸鱼,很没存在感。完美。
“一张去沙丁镇的票。”我把现金递进窗口,“最早的一班,硬座就行。
”售票员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大概很少有人会指名去那么偏僻的地方,还买最便宜的硬座。
拿到那张浅绿色的、薄薄的火车票时,我的心终于落了地。车票上印着:发车时间,
23:45。行程,32小时。很好。等秦灼他们发现我逃离了这座城市,
我已经在那辆慢悠悠的绿皮火车上,消失在茫茫人海里了。
第 4 章绿皮火车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载着我驶向未知的远方。
车厢里混合着泡面、汗水和劣质香烟的味道,与我刚刚离开的、充满百合花香的VIP病房,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但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在这里,我不是米乔,
不是那个被三个男人争夺的“女主角”。我只是一个买了硬座票的普通旅客。
身边的大叔在打牌,对面的阿姨在嗑瓜子,斜后方的孩子在哭闹。这一切,
都充满了真实而鲜活的人间烟火气。我把装着现金的几个大行李箱塞在座位底下,
用脚紧紧抵着。这几乎是我全部的身家,也是我开启新生活的资本。一夜未眠。天亮时,
我买了一份十五块钱的盒饭。米饭有点硬,菜也冷了,但我吃得津津有味。
这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自由的味道。我靠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
从高楼林立的城市,到平坦开阔的农田,再到连绵起伏的丘陵。我想起了前世的自己。
我也是这样,坐着火车离开家乡,去大城市打拼。我努力工作,小心翼翼地维系着人际关系,
不敢犯错,不敢请假。我以为只要足够努力,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但现实是,
我加班加到胃出血,最终猝死在办公桌上。当我再次睁眼,成了小说里的米乔。
拥有了惊人的美貌,花不完的钱,和三个顶级男人的疯狂爱恋。
这或许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人生。可我只想逃。我不想再被任何东西绑架了,
无论是工作KPI,还是所谓的“爱意”。原著里的米乔,看似拥有一切,
却从未拥有过自己。她的喜怒哀乐,都围绕着那三个男人。她的人生,
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戏剧冲突,一场又一场的修罗场。那不是人生,那是一个设定好的程序。
而我,米乔,一个死过一次的社畜,只想为自己活一次。我要找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开一家小店,养一只猫。每天晒晒太阳,看看书,逗逗猫。没有业绩压力,没有人际纷争,
更没有动不动就上演的“为你生为你死”的狗血戏码。火车又一次进站,
上来了一批新的旅客。一个背着画板的年轻人坐在了我旁边。他戴着耳机,沉默地看着窗外,
身上有淡淡的松节油味道。我们全程没有任何交流。下车时,也只是礼貌性地点了点头。
这种感觉真好。我是个透明人,一个路人甲。我存在,但又不打扰任何人。三十二小时后,
火车终于在一个破旧的小站台停下。广播里传来生硬的女声:“沙丁镇站到了,
请下车的旅客带好您的行李物品……”我拖着我沉重的箱子,走下火车。
一股咸湿的海风迎面吹来,带着鱼腥味。天空很蓝,云很低,阳光灿烂得有些晃眼。
站台小得可怜,一眼就能望到头。不远处,就是一片蔚蓝的大海。沙丁镇。我到了。
我的新生活,从这里开始。第 5 章沙丁镇比我想象的还要……原生态。一条主街,
从镇头延伸到镇尾,步行十分钟就能走完。街道两旁的建筑大多是两三层的旧楼,墙皮斑驳,
露出里面的红砖。电线杆上,电线像蜘蛛网一样杂乱地缠绕着,几只海鸟停在上面,
发出“嘎嘎”的叫声。这里没有高档商场,没有连锁咖啡店,甚至连个像样的酒店都没有。
我找了半天,才在街角找到一家挂着“海员旅社”招牌的小旅馆。
老板是个叼着烟斗、满脸褶子的老大爷。他接过我的身份证,眯着眼看了半天,
又抬头看看我。“小姑娘,一个人来旅游?”他问,口音很重。“嗯,来散散心。
”我找了个最普遍的理由。“我们这儿可没什么好玩的,就是一片海,几条破船。
”老大爷把身份证还给我,递过来一把生了锈的钥匙,“二楼最里间,图个清静。
”房间很小,但还算干净。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一个掉了漆的衣柜。推开窗,
就能看到不远处的大海和码头。我把钱箱子推进床底,然后把自己重重地摔在了床上。
床板很硬,硌得我骨头疼。但我却安心地闭上了眼睛。终于,逃出来了。
我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醒来时,是被窗外的叫卖声吵醒的。天刚蒙蒙亮,码头已经热闹起来。
渔船归港,渔民们把一筐筐新鲜的海产搬上岸,镇上的居民围着挑拣,
讨价还V的声音此起彼伏。我洗了把脸,换了身在火车站买的普通T恤和牛仔裤,
走进了这片喧闹的晨曦里。空气中弥漫着大海的腥咸和生活的燥热,一切都那么真实。
我在路边摊花五块钱买了一碗海鲜面。面条是手擀的,汤头极鲜,
里面有几只刚捞上来的小虾和蛤蜊。我吃得额头冒汗,浑身舒畅。吃完面,
我开始在镇上闲逛。这个小镇似乎被时光遗忘了。老人坐在家门口的榕树下下棋,
孩子们光着脚在巷子里追逐打闹,一条黄狗懒洋洋地趴在路中间晒太阳。
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慢到让人觉得心安。我的目光,
被街角一间挂着“转租”牌子的店铺吸引了。那是一家书店,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营业了。
玻璃门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透过灰尘,能看到里面东倒西歪的书架和散落一地的旧书。
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戴着老花镜费力地缝补着一张渔网。
我走了过去。“阿婆,这家店是要转租吗?”老太太抬起头,打量了我一下。“是啊。
你个小姑娘,想租去做什么?”“我想……继续开书店。”我说。老太太愣了一下,
随即笑了,脸上的皱纹像菊花一样绽开。“开书店?傻孩子,我们这儿的人都不看书的,
只认得鱼。我这家店,开了三十年,亏了三十年。要不是我那死鬼老头子喜欢,
我早把它改成咸鱼铺子了。”“我喜欢安静。”我看着店里那些蒙尘的书,轻声说,
“我觉得这里很好。”老太太看了我很久,最后叹了口气。“随你吧。租金倒是不贵,
就是得你自己收拾。里面乱得跟狗窝一样。”我们很快就谈好了价格。
租金便宜到让我在大城市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大脑,感到难以置信。签合同时,
老太太问我叫什么名字。我顿了一下。“米……米粒。”我说,“一粒米的米粒。
”从今天起,世界上再也没有那个万人迷女主米乔了。只有沙丁镇旧书店的老板,米粒。
第 6 章我用现金支付了一年的租金,拿到了那串沉甸甸的钥匙。打开书店门的一瞬间,
灰尘和霉味扑面而来,呛得我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阳光从布满污垢的玻璃门照进来,
在空气中投射出无数飞舞的尘埃。这里就像一个被封存的时间胶囊。书架是老旧的实木材质,
上面堆满了书,有些已经泛黄发脆。地上、桌上,到处都是书,像经历了一场小型的地震。
墙角结着蜘蛛网,一只壁虎飞快地从我眼前溜过。这场景,要是原主米乔见了,
怕是会立刻尖叫着逃走。但我却挽起了袖子,充满了干劲。在前世,我最大的爱好,
就是在周末把自己的小出租屋收拾得一尘不染。整理和收纳,
能给我带来巨大的满足感和掌控感。现在,我要亲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我先去镇上的杂货铺,
所有的清洁工具:水桶、抹布、扫帚、刷子、清洁剂……杂货铺老板娘是个爽朗的中年女人,
她一边给我装东西,一边好奇地问:“小姑娘,你真要把那书店盘下来啊?那老婆子的店,
十年都卖不出去一本书。”“我试试看。”我笑着回答。接下来的一个星期,
我几乎是泡在了书店里。我把所有的书都搬到店外的空地上,用掸子一本一本地除去灰尘。
阳光好的时候,我就把它们摊开来晾晒,驱散那股陈年的霉味。然后,
我开始彻底地清扫店铺。我把地面和墙壁刷洗了三遍,蜘蛛网和污渍全都不见了。
我又提着水桶,把每一扇玻璃都擦得锃亮。阳光毫无阻碍地洒进来,
整个空间瞬间明亮了许多。那些老旧的书架,我没有扔掉。我用砂纸打磨掉起翘的旧漆,
然后重新刷上了温和的米白色木器漆。镇上的人对我这个外来者充满了好奇。他们路过时,
总会停下来,看着我这个穿着T恤、满身油漆和灰尘的姑娘,
在那个被废弃多年的店铺里忙碌。偶尔,也会有好心的大婶给我送来一碗绿豆汤,
或者几个刚出锅的鱼肉包子。“小姑娘,歇会儿吧。”“一个人不容易,需要帮忙就吱声。
”他们的关心质朴而直接,不带任何附加条件。这让常年在职场戴着面具的我,
感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暖。最后一天,我把所有整理好的书,按照类别,重新摆上了书架。
文学、历史、哲学、海洋图志……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应该是外文旧书。
我还从镇上的旧货市场,淘来了一张舒服的单人沙发和一张小茶几,摆在靠窗的位置。
又在花店买了几盆绿萝,挂在窗边。当我做完这一切,站在焕然一新的书店中央时,
夕阳的余晖正从干净的玻璃门照进来,给整个空间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空气里,
是书本、阳光和淡淡油漆混合的味道。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就在这时,
一只橘白相间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钻了进来,它一点也不怕生,用身体蹭了蹭我的裤腿,
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我把它抱了起来。它很瘦,但毛很软。“以后,
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我对它说,也是对自己说,“我们就叫它‘咸鱼书屋’,怎么样?
”小猫“喵”了一声,像是在回答我。第 7 章“咸鱼书屋”正式开业了。没有剪彩,
没有鞭炮,我只是在门口挂上了一块手写的木牌,然后把玻璃门推开。开业第一天,
一个客人都没有。第二天,也一个客人都没有。第三天,镇上小学的几个孩子放学路过,
好奇地探头探脑,被我用几块糖果“骗”了进来。他们在店里翻了翻漫画书,
然后一溜烟跑了。对此,我毫不在意。我的人生规划里,没有英雄救美,只有闷声发财。
不对,现在连闷声发财都不需要了,我只想安稳地躺平。书店不赚钱,正好。
这样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我每天的生活变得无比规律。早上,被窗外的海鸥叫醒。
然后去码头买最新鲜的食材,顺便在路边摊解决早餐。上午,开店。说是开店,
其实就是给自己找个地方看书。我把那只捡来的小猫取名叫“老板”,
因为它每天的工作就是趴在最舒服的沙发上睡觉,比我这个正牌老板还会享受。
我泡上一壶茶,找一本感兴趣的书,就能在那个靠窗的沙发上坐一个上午。
阳光透过玻璃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老板会跳到我的腿上,蜷成一团,发出满足的鼾声。
偶尔有镇民路过,会隔着玻璃门跟我打个招呼。“米粒,看书呢?”“是啊,王大婶,
今天收获不错啊!”简单的寒暄,恰到好处的距离。下午,我会关上店门,去海边散步。
沙丁镇的海滩没有经过开发,还保持着原始的风貌。沙子不细,甚至有些硌脚,
混杂着贝壳和海草。我喜欢脱了鞋,让海水没过脚踝,感受那份凉意。晚上,我会自己做饭。
镇上的海鲜便宜又新鲜,我的厨艺也日益精进。吃完饭,就陪着老板在店里看一部老电影。
这样的日子,平静,安宁,甚至有些乏味。却是支撑我活下去的,最珍贵的东西。
我几乎忘了秦灼,忘了温叙,忘了纪扬。那些在另一个世界里呼风唤雨的男人,
和他们的爱恨情仇,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刻意不去接触任何与大城市有关的信息。
不看新闻,不上网。我买了一部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的老人机。我像一只鸵鸟,
把头深深地埋进了沙丁镇这片宁静的沙土里。我以为,只要我逃得够远,躲得够深,
情节的引力就找不到我。直到那天下午。那天天气有些阴沉,海风很大,像是要下雨。
我正准备提前关店,一个高大的身影推开了书店的门。风铃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我头也没抬,
习惯性地说:“欢迎光临,随便看看。”没有回应。我有些奇怪,从书本里抬起头。
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休闲裤,头发微微有些凌乱,
脸色看起来有些疲惫。但他依然很英俊,气质温和,就像……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尽管他摘掉了金丝眼镜,尽管他换下了那身标志性的白大褂,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温叙。那个温柔体贴的男二号,天才外科医生。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是应该在A市的顶级医院里,为了找不到我而黯然神伤吗?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被地图遗忘的角落?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瞬间凝固了。第 8 章温叙看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和……不确定。他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冲上来抓住我,
质问我为什么不告而别。他的目光很平静,只是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就移开了,
开始打量我的书店。我的心跳得像擂鼓。怎么办?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立刻关门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