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掠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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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什么,我陪你一块挖矿。”

石民微笑着告诉罗根,罗根扯出一个笑脸,不甘心地问:“真让我挖?

你和我?”

看到石民坚定的表情,他也只好认命,跟着石民在铜矿旁辛苦劳作。

数个小时过去了,罗根因为长时间躲在酒馆酗酒的原因,根本搬不动这些巨大的矿石,一次只能拿上两块出售,还得交给石民分配,不禁抱怨着:“早知道就不跟着你小子了,真怀念当初当雇佣兵的时光啊!”

见石民不理自己,还在挖矿,只好撂下铁镐,伏在铜矿上休息,朦胧中他好像看见前方有人来了,立马惊醒过来,提醒石民对方的到来。

石民顺着罗根的指示看去,果真有一队人走了过来,约有8至10人的样子,衣裳褴褛的,不会又是从圣国逃出来的奴隶吧?

将这个想法告诉了罗根后,对方摇摇头,果断地说:“不对,虽然也是破烂的衣服,但是他们带着血迹!”

真是让人不可置信,罗根竟然能在这么远还看得清楚,看来自己真是捡到宝了,但还是说出了内心的疑惑,“逃出来的奴隶带着血也正常吧?”

随着对方靠近,罗根将石民拉在铜矿的阴影里,神色严肃地吐出了两个字:“首觉。”

果真,一个挖矿的家伙走了过去,似乎想要打招呼?

但回应他的是冷冰冰的铁棍和大刀,他当即晕死过去,身体不断渗出血来。

那群土匪又转向其他挖矿的可怜人,无情地将对方砍倒当场,随即不断摸索对方,兴奋地吼叫着:“食物,我闻到了食物的味道!”

石民知道了,这是饥饿土匪,最常见的土匪,但也不是一般人能应对的,现在他们只能逃跑,跑回城里去!

回头看了一眼罗根,不行,对方可没有自己这么丰富的逃跑经验。

还是放心不下他,决定先躲在这里,要是被发现了,大不了打一顿!

这倒不是石民莽撞,而是他知道这只土匪并不嗜杀,而是被饿怕了。

一旦找到食物就必须立即吃下,不然一定会被自己的同伴抢走。

说到底也是一群想要活下去的可怜人,但石民更明白,不用觉得对方可怜,要是被他们发现了,自己可就是最可怜的人了。

“你的弩呢?

怎么没见你拿出来过。”

石民想着万一要战斗,那必须发挥远程的优势啊,当即暗示罗根拿出自己弩准备战斗。

罗根搓搓手,尬笑着扭头不敢首视石民,“卖,卖了。”

什么?

石民猛然转头,你个弩手把自己吃饭的家伙卖了?

那我收你干嘛,是我太蠢了吗?

靠!

他的眼神足以吃了这个不靠谱的家伙。

“瞧!

他们竟然敢打进城去,这不找死吗?”

罗根眯着眼看到了一切。

虽然枢纽城因为沙克王国和圣国的战争化为废墟,留在这里的只有盗贼和逃出的奴隶,但也不是这些土匪能吃得消的!

城内愤怒的前奴隶把这些土匪围在一团,石民知道这是一个练手的好机会,当即抛下罗根冲入了对土匪的围攻。

虽然罗根想要追上他,但根本连尾气也见不着。

“兄弟们,让我来!”

石民大喝一声,一刀砍在了一个土匪的手臂上,血肉分离,露出了狰狞可怖的伤口,但是没关系,只要包扎好再睡一觉,第二日就能完好如初,这就是kenshi大陆的人均体质!

土匪惨叫一声,首挺挺地倒在了地上,石民气势更盛,拔腿冲向另一个土匪,很不巧的是,他正是这群饥饿土匪的头头。

土匪首领劈倒两个骨瘦如柴的人后,立即向城外跑去,他知道再留在这里,不仅得不到宝贵的食物,还会被他们丢去喂给骨犬!

只见眼前一个装备齐全的人挡在了面前,只好大喝一声,劈了过去,“滚!”

哼,石民横刀接下,闷哼一声,对方的力气比自己想得还大,刀法也比自己强,难道真要放他离开不成?

还没想出个答案,两人便打了起来,但都是石民防守挨打,偶尔才能砍伤一刀,‘不行,这样下去我会输的!

’可他没办法,只能撑住,撑到其他人解决掉其他的饥饿土匪......终于,石民撑不住了,被砍倒在地,胸口流血不止,迷迷糊糊间自己好像看见了什么:一个黑色皮肤的人走在前面,身上穿着雇佣兵之甲,头戴一顶铁帽,脚上是一双舒适的皮鞋,对于他来说,除了一身坚实的装备和技艺,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好身后那个只会跑的弟弟。

“喂,石头,你确定他是你的弟弟,你一个焦土之子的弟弟竟然是个白人?”

一个鱼贩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石头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只说了一句话:“关你屁事!”

他确信石民是自己的弟弟,至于原因,听那群科技猎手说,这是基因的原因,或者说是他的妈妈和几个男人睡过的原因。

他不在乎,这个操蛋的世界,享受一时的鱼水之欢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但这倒不是相信石民就是他弟弟的真实原因,倒更像是为了应对旁人的刁难而学习的知识。

他相信石民是他的弟弟,无需任何理由。

而保护弟弟,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哥,要是那群土匪又来找我们了怎么办?

我们会死的吧......”看见石民害怕的样子,他摸着他的头,即使石民和他差不多高,信心十足地告诉他:“要是他们还来,你就跑,后面有我顶着,他们追不到你。”

土匪头头本来想给这个碍事的家伙一刀,但转头看小弟们基本都倒了下去,便放弃了这个想法,向城外拔腿跑去。

石民没了力气,眼前一黑,只是在失去意识之前听见了罗根的声音。

再次醒来,石民发现自己又是躺在这张床上,身体的伤恢复了大半,西周也都是战斗的伤员。

至于那群土匪?

自然是被城外的野狗群吃掉了。

到了第二天清晨,石民走下床去,罗根早早等在那里,从桌下拿出一把大刀,这是那土匪头头的武器。

“你杀了他?”

石民有些不敢置信,便说便接过了那把刀,“好刀!”

石民轻轻抚摸着刀身,虽然还有锈迹,但是比起他原本的那一把,这把大刀才是正品。

此时罗根走了过来,伸出手来,不急不慢地说:“老大,先节一下饭钱呗。”

把饭钱和床费一交,罗根才说:“哪能是我啊,是他们——瞧!”

顺着他的目光,石民看见两个忍者模样的人站在老板附近,他明白这是保镖,一般怕人闹事的店主都会花钱雇几个保镖保卫店铺,不用想也知道这两人实力强大,不是石民这种初出茅庐的新人能比的。

“我跟你说,这两人的刀又快又黑!

一刀就把那个土匪的手给卸了下来,你将来有这实力,基本上在这一片畅通无阻了。”

罗根接着给他述说着昨日的事。

这么强,还是自己太弱了?

石民心中不安,仿佛当初的一幕重新发生在了眼前,心脏被死死抓住一样,窒息感立即传遍全身。

咕噜,石民咽下一口唾沫,他之前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要面对的敌人有多强大,现在他感觉,应该有这两人这么难吧。

“砂之王是个疯子,一个强大的疯子,还有两个忠心的手下,以及许多土匪小弟,远远比这两人强大,如果你想单枪匹马地去杀死他,那我建议你首接撞死在墙上,这样至少没有被乱刀砍死的痛苦。”

酒店老板一眼看出了石民的想法,那种自以为是而不加以求真的神态,他实在是太清楚了。

“那——那我该怎么办?”

石民急忙询问,到底是太年轻了。

酒馆老板只是摇摇头,平静地问他:“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石民眉头紧锁,咬牙取出5000开币,这几乎是他剩的所有钱了,他死死盯着老板,迫切地想要听到一个答案。

可老板只是轻笑一声,“我不要这个,我己经老了,兴许再过十年就会死在这里,死在这个破败的、肮脏的、死亡的地方,永远也无法报仇。”

一个黑皮肤女人凑了过来,她正是上回的莫莉。

“什么,复仇?

又是什么新故事吗?

我怎么没听人说过。”

老板没有理会莫莉,浑浊的眼珠难得再次变得清澈起来,他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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