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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依旧笑春风第一章:灼灼其华“陶爷爷!陶爷爷!村头卖货郎来了,

有您喜欢的桃花糕呢!”孩童清脆的呼唤声,像一颗石子投入古井,

在我沉寂的心湖里漾开一圈微弱的涟漪。我缓缓睁开有些浑浊的双眼,

夕阳的余晖正透过老槐树繁茂的枝叶,在我膝头投下斑驳晃动的光影,像极了我这一生,

破碎、零落,却又被某种无形的执念勉强拼凑在一起。我挪动了一下倚着树干的身子,

骨节发出轻微的“咯吱”声。陶爷爷……这个称呼,如今已伴随我十几年,

它将我牢牢钉在这座南方小村的黄昏里,钉在垂暮之年的寂寥中。然而,在我的灵魂深处,

总有一个角落拒绝承认这苍老的躯壳。那里,时光永远定格在九十多年前,

那个空气中弥漫着书卷墨香和春日桃花甜香的午后。那时,我是陶鸿明。鸿明,

是父亲对我“鸿鹄高飞,前程光明”的期许。可在我年少的心事里,这个名字最好的归宿,

并非金榜题名,而是被那个叫绵绵的女孩,用带着江南水乡特有软糯的口音,

轻轻唤一声“鸿明哥”。记忆里的那个春天,总是格外清晰明亮。

我仍是那个穿着浆洗得发白的长衫,在先生安静书斋里埋头苦读的寒门学子。窗外,

几株桃树开得正盛,粉云缭绕。先生手持书卷,声音醇厚如陈年黄酒,

正讲授着《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 我正沉浸在那古老诗句所描绘的绚烂景象和美好祝愿里,幻想着桃花灼灼该是何等模样。

忽然,“吱呀”一声,书斋那扇虚掩的旧木门被轻轻推开一条缝,

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小脑袋探了进来,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怯生生地张望,

随即响起一声清凌凌的呼唤:“爹!”是先生的独女,绵绵。先生放下书卷,

脸上严肃的线条瞬间柔和下来,含笑向她招手:“绵绵,进来,莫要吵闹。

”她像一只轻盈的蝴蝶,翩然来到先生身边。那天,她穿着一件半新的藕荷色夹袄,

下身是月白色的裙摆,整个人清新得如同雨后初绽的栀子。阳光恰好从窗棂斜射进来,

在她周身勾勒出一圈毛茸茸的光晕,照得她脸颊上细微的绒毛都清晰可见,泛着健康的粉色。

那一刻,书斋里仿佛骤然亮堂了起来,先生讲解的诗句如同有了生命、“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我怔怔地望着她,心头仿佛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又酥又麻。

她就是那首诗,就是那株骤然闯入我世界的、最鲜艳夺目的桃花。从此,

我的世界悄然变了颜色。枯燥的经史子集间隙,

总会不自觉地去搜寻那抹藕荷色的身影;原本只为功名而读的诗书,

似乎也因为她而沾染上了浪漫的气息。然而,我生性内敛讷言,家境又甚是清贫,

这份骤然降临的、汹涌的情感,让我既甜蜜又惶恐,无处安放,更不敢有丝毫表露。所幸,

我还有一个忠实的听众:鸭鸭。鸭鸭是条再普通不过的黄色小土狗。大概是在它刚断奶不久,

我在放学回家的路边草垛旁发现了它。它又冷又饿,瘦得皮包骨头,蜷缩在那里瑟瑟发抖,

用一双湿漉漉、充满无助的黑眼睛望着我。我心头一软,

将怀里仅剩的半块准备当晚餐的干粮掰碎了喂给它。它狼吞虎咽地吃完,便摇着细细的尾巴,

一步一踉跄地跟在我身后,怎么赶也不走。就这样,鸭鸭成了我孤寂生活中的一个温暖意外。

我给它起名“鸭鸭”,只因它跑起来***一扭一扭,步态憨拙,惹人发笑。

我家屋后有一片小小的竹林,清幽僻静,那里成了我和鸭鸭的“秘密花园”。

所有的欢喜忧愁,我都毫无保留地倾诉给这个不会说话的朋友。“鸭鸭,”我常常席地而坐,

将它搂在怀里,下巴轻轻抵着它毛茸茸的脑袋,对着它灵敏的耳朵絮叨,

“今天绵绵穿了一双绣着桃花的鞋子,走起路来,那桃花若隐若现,真好看。

”鸭鸭会从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呜呜”声,转过头用温热的舌头舔舔我的手背,像是在安慰,

又像是在分享。“鸭鸭,今天先生夸我文章有进步,绵绵当时就在旁边磨墨,

我好像看见她嘴角弯了一下,你说,她是不是也替我高兴?”这时,

鸭鸭会立刻从我怀里挣脱出来,兴奋地围着我转圈,尾巴摇得像狂风中摇摆的狗尾巴草,

黑眼睛里闪着光,仿佛我的点滴喜悦,就是它最大的幸福源泉。最让我心潮澎湃的一次,

是初夏时节,我帮先生将受潮的书籍搬到院子里晾晒,累得满头大汗,衣衫尽湿。

绵绵悄悄从屋里端出一碗晾凉的绿豆汤,走到我面前,声音低低地,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怯:“鸿明哥,辛苦你了,喝碗汤解解暑吧。”就这一声“鸿明哥”,

一碗清甜的绿豆汤,让我整个人像踩在云端。回去后,

我抱着鸭鸭在竹林里兴奋地转了好几个圈,语无伦次地反复问它:“鸭鸭!她叫我哥了!

她叫我鸿明哥了!还给我端了绿豆汤!你看见没有?你听见没有?”鸭鸭被我转得晕头转向,

却依旧咧着嘴,舌头快活地耷拉着,用它的方式表达着与我同等的快乐。

那些无人知晓的黄昏,竹林静默,风过叶响,一个怀春的少年和一条忠诚的小狗,

一个倾吐着甜蜜而羞涩的心事,一个用最原始的依赖和陪伴给予回应。鸭鸭不懂之乎者也,

不懂家国天下,但它懂得,“绵绵”这两个字从主人口中说出时,那语调里的温柔与光亮,

是开启快乐之门的唯一钥匙。它是我灰暗青春里最温暖、最无私的慰藉。

或许是因为鸭鸭给予的无形勇气,

我终于能找到一些看似自然的借口靠近那株不敢亵渎的“桃花”。

我会鼓起勇气向她请教诗文,其实只为了能多听她说几句话;放学路上,我会刻意放慢脚步,

偶尔能和她并肩走上一小段田埂。两颗年轻而敏感的心,在日益动荡的时局阴影下,

像两株在缝隙中寻求阳光的藤蔓,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慢慢靠近。我甚至觉得,

鸭鸭也本能地认可并喜欢上了绵绵。每次绵绵来书斋,或者在路上遇见,

鸭鸭总会表现得格外温顺,它会轻轻走上前,用鼻子小心地嗅嗅她的裙摆,

然后安静地坐在她脚边,仿佛在确认这令主人心安的气息是友善的。

第二章:乱世婚约时光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显得格外仓促。转眼到了一九三八年,

外面的世界炮火连天,我们这座小城也感受到了越来越近的战争阴影。空气中弥漫着不安,

但我和绵绵之间,却悄然生长出一种在乱世中更为珍贵的相依之情。那一年春天,

桃花开得似乎比往年更盛。在先生的默许和绵绵母亲的操持下,我们订婚了。这桩婚事,

在周遭人看来,或许是门当户对:清贫学子与书香门第的独女。但于我而言,

这无疑是命运最大的恩赐,是乱世中偷来的一抹绝美的蜜糖。我倾尽所有积蓄,

又向几位宽厚的同窗借了些钱,备下了一份在我看来已竭尽所能的聘礼。其中,

最费我心思的,是一个我亲自挑选木料、请木匠精心打制的樟木箱子。箱子不大,

却打磨得光滑温润,散发着淡淡的樟木香气。里面,

我放了三样东西:一件我跑遍全城绸缎庄,

才寻到的、颜色最正的红绸嫁衣;一支我按照记忆中桃花模样,

手雕刻的、虽不贵重却极为精巧的桃花木簪;还有一本空白的、封面印着并蒂莲的民国婚书,

我打算在迎娶她那日,亲手将我们的名字并排写上。我将箱子交给绵绵时,心跳如擂鼓,

手心里全是冷汗。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睛,无比郑重地说:“绵绵,这个箱子,你好好收着。

等我……等我风风光光迎娶你那日,你再打开。我要让你穿上最美的嫁衣,做我最美的新娘。

” 她垂着头,脸颊飞起红霞,一直染到白皙的脖颈,像极了熟透的蜜桃。

她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接过那沉甸甸的箱子,用细若蚊蚋的声音轻轻“嗯”了一下。那一声,

像一片最轻柔的羽毛,在我心尖上反复拂过,余韵缭绕了往后的三十年。

鸭鸭似乎也感知到这特殊的喜庆氛围,在我们脚边欢快地跳跃着,用鼻子蹭蹭绵绵的裙角,

又蹭蹭我的裤腿,发出呜呜的撒娇声。然而,幸福的泡沫在残酷的战争面前,不堪一击。

订婚不到两个月,战火便无情地烧到了我们的城下。溃退的军队急需补充兵员,

抓壮丁成了常态。一天深夜,粗暴的砸门声和呵斥声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我还没来得及与绵绵道别,甚至没来得及再看一眼我的鸭鸭,

就被如狼似虎的士兵从书斋里拖了出来,粗暴地塞进了混乱的行军队伍中。离家的那一刻,

我拼命回头。朦胧的夜色和晃动的火把光影中,我看到绵绵不顾一切地从屋里追了出来,

脸上满是泪水,张口欲呼,却被她父亲死死拉住。而我的鸭鸭,我忠诚的伙伴,

第一次龇出雪白的牙齿,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对着那些抓我的人疯狂吠叫,

声音里充满了动物最原始的愤怒、恐惧和悲伤。

那是我关于故乡、关于和平年代最后的画面:心爱女孩绝望的泪眼,忠诚小狗无助的咆哮,

还有先生瞬间佝偻下去的背影。这幅画面,像一枚烙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灵魂深处,

在往后无数的噩梦里反复上演。第三章:烽火兄弟军营,是另一个世界,

一个用鲜血、污泥和死亡构筑的人间炼狱。震耳欲聋的炮火,呼啸而过的子弹,

瞬间消逝的生命……这一切都让我这个刚从书斋出来的文弱书生无所适从,充满了恐惧。

我记得第一次上战场,密集的枪声像爆豆般响起,身边刚才还活生生的、一脸稚气的新兵,

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温热的鲜血溅了我满脸满身。我吓傻了,大脑一片空白,

僵立在原地,连躲避都忘了。就在下一颗子弹可能呼啸而来的瞬间,

一只有力如铁钳的大手猛地抓住我的后衣领,粗暴地将我拽倒在地,滚进旁边一个弹坑里。

同时,一声粗哑的、带着浓重口音的怒吼在我耳边炸开:“你个新兵蛋子!不想活了?!

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救我的人,就是丁班长,后来我们都叫他老丁。

他年纪不比我大不少,皮肤黝黑粗糙,眼神却像山里的岩石一样,历经风雨而愈发坚定。

他是个粗人,没念过什么书,大字不识几个,骂起人来能掀翻屋顶。但他打仗异常勇猛,

对待手下的兵,却有种父兄般的、粗糙而实在的关怀。他看出我年纪小,又是读书人,体弱,

手无缚鸡之力,便时常暗中关照我。分发少得可怜的口粮时,

他会不由分说地多掰一块硬邦邦的杂粮饼子,塞到我手里,嘟囔着:“多吃点,

瞧你瘦得跟麻杆似的,一阵风都能刮跑!”夜里轮值守夜,

他总会把我安排在有遮蔽、相对安全的位置,自己则常常守在风口浪尖。他知道我想家,

想念绵绵,有时在战壕里,炮火暂歇的死寂时刻,大家挤在一起靠着冰冷的泥土取暖,

他会用他那粗哑的嗓子,说起他远在深山老家里的爹娘,说起地里的苞谷,

说起过年才能吃上一口的腊肉,眼神里会流露出难得的、与这残酷战场格格不入的柔和。

我也曾在这种时候,对他提起过绵绵,提起我们的书斋,提起那株开在我心里的桃花,

还有那条名叫鸭鸭、通人性的傻狗。老丁听着,咂咂嘴,吐出一口烟圈,

说:“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自家婆娘都文绉绉的。桃花?嘿,是好东西。

好好给老子活着,活着回去,娶你的桃花!”鸭鸭和绵绵,

成了我在这个血肉磨盘里坚持下去的精神支柱。而老丁,

则是那个一次次用他宽阔的后背和丰富的战场经验,

将我从死神手里硬生生拉回来的血肉盾牌,是真正的生死兄弟。记忆最深的一次,

是我们连队奉命阻击敌人,陷入重围,伤亡惨重,最终被打散了。我和老丁,

还有另外两个幸存的弟兄,侥幸突围出来,

躲进了一个废弃的、散发着霉味和野兽气息的山洞里。我又累又怕,加上受了风寒,

当晚就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胡话不断。恍惚中,

水壶里最后几口珍贵的水小心翼翼地喂进***裂的嘴唇;感觉到有人用破布蘸着冰冷的雪水,

一遍遍擦拭我滚烫的额头;感觉到有一个宽阔温暖的胸膛,在我冷得瑟瑟发抖时,

紧紧贴着我,给我传递着一点微弱的体温。几天后,当我终于从昏沉中挣扎着醒来,

第一眼看到的是老丁熬得通红的双眼和更加憔悴的面容。他看见我睁眼,

咧开干裂起皮的嘴唇,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沙哑着嗓子说:“嘿!小子!命挺硬!

烧成那样都没去阎王爷那儿报到!行!是条汉子!等你全好了,咱还得想办法找部队,

你还得回去娶你的桃花呢!” 那一刻,看着这个满脸疲惫却眼神明亮的粗糙汉子,

一种超越血缘的、坚不可摧的战友情谊,在我心中深深扎根。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更是我可以托付生死的兄长。第四章:三十年寻觅抗战终于胜利了,举国欢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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