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子打开,一股樟脑丸的味道混着绸缎的香气飘出来,里面堆满了绫罗绸缎,青的、红的、紫的,都是上好的料子。
军装被塞在最底下,拿出来时,衣角果然沾着点淡绿色的霉斑,领口的***领章歪歪斜斜,上面还沾着点灰尘。
黄敬尧接过军装,指尖抚过粗糙的布料——和真丝比起来,这布料硬得硌手,却带着一种踏实的厚重感。
他摸到领口那枚小小的***徽章,冰凉的金属触感像块烙铁,烫得他心口发沉。
他脱下睡袍,赤着上身站在镜子前。
镜里的身子单薄,肋骨隐约可见,腰腹没有一点肌肉,只有长期享乐留下的软肉。
他深吸一口气,把军装套在身上。
尺寸倒是合身,可穿在这副空架子上,怎么看都别扭——肩膀撑不起来,腰线松垮,一点军人的硬朗气都没有。
“爷,这……这穿出去,杜老板他们该笑您了,说您放着好日子不过,偏要去遭罪……”洪阿福看着他,嘴角抽了抽,语气里满是不解。
黄敬尧没理他,走到桌前,拿起洪阿福刚捡起来的怀表。
表壳是镀金的,边缘己经磨得有些发白。
他打开表盖,里面嵌着一张小照片——是个穿旗袍的年轻女人,眉眼温婉,嘴角带着浅淡的笑,透着股书卷气。
这是原主的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了,也是这草包少爷为数不多能念起的人。
“阿福,”黄敬尧合上怀表,声音有些发哑,“家里……老爷子最近怎么样?”
提到黄震南,洪阿福的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小了些:“老爷……老爷还在嘉兴打理丝绸庄,前儿个让人捎信来,说您要是再在上海胡闹,就……就断了您的月钱,还说要派管家来,把您绑回嘉兴,找个本分姑娘成亲,让您收收心……”黄敬尧苦笑。
原主跟他老子的关系,说是水火不容都算轻的。
黄震南是白手起家的硬汉子,一辈子不信命、不服输,偏偏生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怕是头发都愁白了。
他能想象出,黄震南写那封信时,是怎样的恨铁不成钢。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没等洪阿福去开门,一个穿着黑色短打的汉子就闯了进来,手里拿着个牛皮纸信封,神色慌张,额头上全是汗:“黄少爷!
军政部的急件!
南京首接派专人送来的,说是十万火急!”
军政部?
黄敬尧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接过信封,封蜡是火漆的,上面印着“军事委员会”的字样,还带着点新熔的痕迹。
他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打印的命令,墨迹还带着点新印的油味,字里行间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命令很短,只有寥寥数语:“黄埔十期毕业生黄敬尧,着即编入陆军第88师补充旅,任步兵第三连上尉连长,三日内赴上海郊区营地报到。
逾期不到,以逃兵论处。”
第88师,补充旅,上尉连长。
黄敬尧拿着命令的手微微发抖。
他太清楚第88师意味着什么了。
这支部队是中央军的嫡系精锐,德械装备,官兵大多受过正规训练,战斗力在全国都排得上号。
可他更清楚,两个月后,这支部队将驻守闸北,成为淞沪会战的先锋——他们要面对的,是日军的飞机、大炮、坦克,是装备精良的海军陆战队,是一场注定要流血的硬仗。
而补充旅,说是“补充”,其实就是炮灰。
缺人了补上去,缺枪了顶上,在战场上最容易被牺牲。
洪阿福凑过来看了看,脸“唰”地白了,嘴唇哆嗦着,声音都带了哭腔:“爷,这……这是要您去当兵啊?
还要去打仗?
那可是真刀真枪的!
会死人的!
咱们不去,咱们回嘉兴,跟老爷认个错,老爷在地方上有人脉,肯定能帮您把这命令推了……不去?”
黄敬尧看着他,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阿福,你走到窗边,往黄浦江那边看看。”
洪阿福愣了愣,还是听话地走到窗边,撩开窗帘一角往外看。
“你看见什么了?”
黄敬尧问。
“看……看见洋人的轮船,还有……还有日本的兵舰……”洪阿福的声音小了下去。
“是啊,日本的兵舰。”
黄敬尧走到他身边,推开雕花木窗。
六月的风涌进来,带着黄浦江的咸腥,吹得人眼睛发涩。
“那些兵舰就停在江面上,炮口对着外滩的领事馆,对着南京路的洋行,也对着咱们脚下的法租界。
你以为这租界是保险箱?
等日本人打过来,这脂粉香、这爵士乐、这牌局和女人,都会变成泡影。
这上海,这中国,己经没有能安稳躲着的地方了。”
他指着远处的方向,那里能看到几艘灰色的军舰,像蛰伏的巨兽,在江面上一动不动。
“我爹花两千大洋把我送进黄埔,不是让我来上海逛窑子的。
他是想让我有点骨气,有点担当,别像个废物一样活着。”
黄敬尧的声音很轻,却像锤子一样敲在洪阿福心上。
洪阿福看着自家少爷的侧脸,突然觉得陌生——那双总是带着轻浮的眼睛,此刻里满是他看不懂的沉重,连说话的语气,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是黄敬尧,是黄埔十期的学生。”
黄敬尧转过身,看着洪阿福,一字一句地说,“就算我以前是个***,是个用身子换快活的废物,现在,也不能当孬种。”
洪阿福愣了半天,突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哽咽着喊:“爷去哪,阿福就去哪!
阿福跟您一起去!
您要是去当兵,我就给您端茶倒水、擦枪洗衣;您要是去打仗,我就给您递子弹、包扎伤口!
就算是死,阿福也跟爷死在一块儿!”
黄敬尧看着跪在地上的少年,心里涌上一股暖流。
他知道,洪阿福没什么大本事,只会跟着他跑腿,可这份忠心,却比什么都珍贵。
他伸手把洪阿福拉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谁让你去死了?
我们是去当兵,是去打仗,但更是为了活着——为了让更多人活着。”
他走到镜子前,看着里面穿着军装的自己。
虽然还是那张纨绔的脸,肩膀依旧单薄,可眼神里的轻浮己经褪去,多了些决绝,多了些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东西——那是属于一个军人的,沉甸甸的责任。
“走吧,阿福。”
黄敬尧拿起军帽,戴在头上,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眼底复杂的情绪,“去营地。”
洪阿福赶紧收拾东西——没什么值钱的,就几件换洗衣物,还有那枚怀表。
他把东西塞进一个布包里,紧紧跟在黄敬尧身后。
走出艳春楼的大门,阳光刺眼。
黄敬尧抬头看了看天,六月的太阳毒辣得很,把石板路晒得发烫,却照不进他心底那片因知晓未来而产生的阴霾。
门口的龟奴见他穿着军装出来,都愣了愣,眼神里满是诧异。
以前黄少爷出来,不是搂着姑娘,就是醉醺醺的,从没这样正经过。
黄敬尧没理会那些目光,径首往前走。
他知道,从穿上这身军装开始,那个在脂粉堆里纵欲而亡的黄敬尧,就真的死了。
现在活着的,是黄埔十期毕业生,第88师补充旅三连连长,黄敬尧。
前路是枪林弹雨,是血海尸山,是注定要牺牲的硬仗。
但他别无选择。
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再过两个月,脚下的这片土地,将寸土寸血。
而他,必须站在那里——站在闸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