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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车里,只觉浑身冰冷。

挡风玻璃前摆着两个泥塑娃娃,是五年前宋铃亲自做给我的生日礼物。

男娃娃是我,女娃娃是她,憨态可掬地凑在一块儿。

我摆了五年不舍得扔掉。

我和宋铃整整差了十二岁。

当年她十九岁,和三十一岁的我在一起时勉强会被人祝福。

可二十九岁和四十一岁放在一起,的确显得那么不伦不类。

一个正当盛年,一个讲难听点,已经半只脚踏入老年。

那时我刚和前妻离婚。

情场失意,商场得意。

在竞争一块地的时候我偶然与宋铃相识。

我那时正处在男人最有韵味的年纪,举手投足都是年轻男孩没有的风情。

宋铃对我一见钟情,疯魔了般追在我身后一整年。

甚至不惜重金拍下那块地,白白转送给我。

她说我初见她时穿的是件黑色牛仔衣。

在见到我前,她从没想过有人能将这种款式简单的衣服穿得那么惊艳帅气。

没人不喜欢夸赞,况且宋铃年轻漂亮,眉眼那股年轻人的恣意张扬的确深深吸引我。

从恋爱到谈婚论嫁,我们进展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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