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进智障小说,别人对我贴脸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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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什么东西,死***,天天就知道勾引别人!”

“……”温绪无语,只感觉脸上***辣的疼,刚刚是被甩了一巴掌吗?

“温续,你是傻子吗?

说话啊!

快喊凌榭瑾来救你啊,哈哈哈哈……”温绪捂脸,心想,不是,她有病吧!

还有,凌榭瑾又是什么玩意儿啊?

温绪看向他们,没说话,只是上下打量,从他们的着装来看,应该是学生,他们的脸上尽是得意,仿佛把霸凌当作是一种乐趣。

温绪扶额,只感觉一阵头疼,不良少年也是让她遇上了。

他们有5,6个人左右,打肯定是打不过的,他们又把路挡的严严实实的,想跑都跑不了。

那就只好……“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去打扰凌榭瑾了。”

不是,等会儿温绪突然意识到,凌榭瑾,这不是她在学校看的那本智障小说吗?

她刚刚叫她什么?

温续?

所以,她这是穿书了?

他们都愣了一下,好像被温绪这一嗓子给干懵了。

“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我错了。”

她扑通一跪,一把抓住了为首女生的裤脚,“求求你,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会了……”那个女生愣住了,时间仿佛静止了,他们都看呆了。

她呆滞几秒后,反应过来,用力甩开温绪紧紧抓着自己裤脚的手。

温绪当然不会松手,至少现在不会。

她用力一蹬,温绪就顺势扯掉了她的鞋子。

温绪用力将那个女生的鞋扔到一边,哭喊着要去扑她的另一只脚。

那个女生见状,惊恐地跑开了。

温绪继续大声哭喊,不停地说着“对不起,我错了……”刚刚还在张牙舞爪的一群人被吓得不轻,连忙跑开。

温绪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拿起被他们扔在一旁的书包,打掉上面的被弄脏的污渍,翻看里面的东西。

有颗巧克力,在温绪的印象中,应该是凌榭瑾送给温续的。

她舍不得吃,一首保存着。

但,“我又不是温续,我舍得。”

温绪心里想着,快速拆开包装,扔进嘴里,是金钱的味道,“好险,差点就过期了。”

书包里还有课本之类的,温绪随便抽出一本翻开。

“温续”娟秀的字迹赫然出现在温绪的眼前,是那本智障小说没错了。

翻看她的日记,大多是生活琐事和账单,还有一些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凌榭瑾的爱慕。

温绪合上日记本,按照着脑中的记忆回家。

能算家吗?

温绪不知道,温绪只知道她叫温续,续命的续,续的是她哥的命。

她哥患有很严重的血液病,需要尽早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可久久找不到合适的骨髓,她的父母就想着再生一个孩子给她哥做骨髓供体,在多次配型后,温续正好合适,所以,温续就出生了。

可能是温续带来了福气吧,在温续出生不久后,就找到了合适的骨髓,手术也顺利进行了。

她哥的情况有了好转,但身体还是很虚弱,并偶尔伴出现复发现象,医生说,也许哪天他还需要再次躺在手术台上,又做一次骨髓移植手术。

这导致本来想送走温续的温续夫妇把温续留下来。

按照原书剧情,这应该是杂物间,被那几个混混欺负后,关在里面,到第二天才被人发现,之后又因为没吃早餐在大课间晕倒,被男主凌榭瑾扶着去了医务室。

就莫名其妙,他俩都不是一个班的。

温绪按照脑中的记忆离开,走出学校后,最后一班公交车停在公交站台。

温绪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缓缓启动的公交车。

“呼,终于赶上了。”

她在心里长舒一口气。

一瞬间,她又石化在原地,身上没带钱,公交卡也不知道到哪去了。

她灰头土脸地下了车,给自己气笑了。

走回去吗?

这里临近郊区,离温续所住的城中村也就只有20多公里而己,走到死而己。

呵呵。

还有那个家,她都不想说。

偏心的父母,生病的哥哥,和破碎的她。

buff拉满了。

呵呵。

现在只好走回去了。

累死算了。

呵呵。

温绪边走边想着关于这本小说的内容。

很俗套的剧情,很俗套的人物设定,坚韧不拔,逆境生长的小白花爱上了拯救她于水火的善良正首富家少爷。

但古早智障小说怎会止步于此呢。

被欺凌当然是小说女主的必修课,男主再来个英雄救美,完美。

当然,肯定少不了男主白月光后期也变成喜欢雌竞的心机girl,而男主的兄弟永远舔狗,永远喜欢女主。

古早智障小说吗?

有点意思。

温绪正这样想着,离繁华的街区越来越近,居民楼的灯零零散散地亮起,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她而亮。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的又长又短,为生活奔波的人还在忙碌,不远处的小吃街飘来阵阵香味。

哈哈,她要饿死了,耶。

她在路灯下的座椅坐下,看车水马龙,看人来人往。

脸上身上都脏兮兮的,像撒泼打滚后回家无人管教的留守儿童。

“妈妈,那个姐姐看起来好可怜啊。”

稚嫩的童声响起,一对母女从我身边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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