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语:
我在酒吧把胃喝出血,只为一百块时。
弟弟却拿着我挣的钱给女朋友买金镯子。
上辈子,我太听话。
我妈说:
女孩子不用读太多书,让你弟弟读。
工作了,每月工资寄回家,吃用省着点。
甚至,为了给弟弟买房,把我卖给糟老头。
重来一世,我机智投靠没有孩子的姨妈为靠山,再考上清北大学,从此平步青云。
1、
八十年代,水泥路还没修到村子里,碰上个雷雨天,回家的路泥泞不堪。
我前脚才回到家,我妈就丢了把镰刀过来。
去割点猪草回来,再抓只野鸡,你弟长身体呢。
好家伙,这还点上菜了,你这么能怎么自己不去?
妈,天黑了,谁家这个时候还上山?
读那几页破书,还不如早点回家干活,不去割猪草,猪吃什么?我妈把手里菜刀一撂,指着我鼻子骂道还不快去!真是个赔钱的玩意。
姐,咱们家我一个读书的就够了,你以后反正都是要嫁出去的。我弟嘴里嚼着黄瓜,大摇大摆的从堂屋走出来。
看他那个肥头大耳的,哪有读书的斯文样?
上辈子,我太听话,在山上待了一夜,第二天瑟瑟发抖的拖着一筐猪草回来,但还是因为没抓到野鸡被我妈打来一顿。
这一次,我大步走出家门。
身后,我妈嚎着嗓子喊:没抓到野鸡就不要回来了!
好啊,我本来也不打算回去。
有了上辈子的教训,我才不会重蹈覆辙。
这个家容不下我,自有容我之处。
2、
我清楚的记着,上辈子姨妈待我不错。
那时,我在酒吧喝酒胃吐血,被送去医院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妈,她一听来医院送钱,撂下一句赔钱的玩意。
就挂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