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完全清醒,他感受一下呼吸稍涩,胸有微微胀痛,五脏六肺均有微微撕裂的痛感。
内力如一盘散沙。
头重脚轻,西肢乏力。
对他来说,都是小伤,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捡回一条命,己经是上天恩赐。
感知完身体,才有时间观察陌生的环境。
屋小,光线还暗。
昏睡中隐约见过。
他盯着陈旧的床架子发呆,架子上防尘的竹席挂着蜘蛛网,大概许久未清洗,他看着心里很不舒服,别过目光。
环视周围一圈,视野又窄又暗,是间常见的农家卧室。
吱呀一声,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踩着正午的阳光跨过门槛,两三步走到床前。
十七抬头,逆光看清对方的五官。
浓眉大眼,相貌硬挺,眼神冷硬,看着不太好相处,小麦色的皮肤,身材挺拔,是个练家子。
五官略陌生,气息却十分熟悉。
昏睡这么久,大抵都是这男子在照顾自己。
对方见他醒来,咣当一声,将手里的土碗放床头箱柜上。
“这是最后一碗药,喝完能动的话,早点下山。”
没有语调,没有情绪起伏的一句话。
十七头还晕着,隐约记起一些片段,断断续续的不是很清楚,他推断,男人是个跑山的,在悬崖河底捡了他一条命。
这段时间,都是对方在照顾自己。
萍水相逢,己是仁至义尽。
“多谢。”
他久未开口,嗓子微哑,对方看他一眼,那双眼睛像一口波澜不惊的古井。
还没等十七说第二句话,男人转身出门,咣当一声将门带上。
房间再次恢复了昏暗。
十七艰难起身,试着控制自己西肢。
幸好有树丛和河流的缓冲,他的西肢没有伤筋动骨。
等身体适应大脑的指令后,十七端起药碗,面无表情一饮而尽。
低头一看,麻布衣服的袖口盖住他半只手掌,裤腿也长了许多。
他那身夜行衣不知道去哪里了。
再低头细看,里衣一并被换过。
十七心里生出一种异样情绪。
作为王府从小培养的杀手,他长年在男人堆里过着刀光剑影的生活,很多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个哥儿。
他拢了拢身上的衣服,用最快的速度磨灭心中的别样情绪。
拿起土碗,踩着长裤腿走出房间。
推开门,一幅精致昂贵色彩斑斓的山水图映入眼帘。
这是个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季节。
一觉醒来,秋天悄然而至。
他己经躺了这么久啊。
秋阳暖暖白云悠悠,入眼一片充满秋意的高山,山上的小路歪歪斜斜,像孩童随意留下的笔迹。
山顶堆着白云,是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
高山之水积少成多,山底流过一条平坦的河,河两岸的梯田依山水而建,层层叠叠,如五彩斑斓的石阶。
鳞次栉比的房屋沿着梯田周围而建,粗略算来,是个百户大村。
十七站在半山腰的泥巴院子里,将整个村子尽收眼底。
男人的家独门独户,很突兀地横叉在山腰上。
离山脚的村子有一段距离。
几乎和山林融为一体。
房屋只有两三间,都是泥巴筑墙茅草为顶的设计。
没有半点家的样子,像个临时搭建的安全屋。
一间狭窄的卧室,一间不算大的堂屋,还有半间灶屋。
男人正站在半间灶屋里,弯腰收拾着。
十七走到太阳底下,感受久违的阳光,全身暖洋洋的。
男人抬头看他一眼,拿着手里的东西过来。
白色纱布里装着满满当当的东西。
十七下意识接过来抱在怀里。
男人接过药碗回灶屋。
怀里的食物散发着勾人的香气。
热气腾腾地在十七怀里发烫。
这就是他上路的干粮了。
他张口又是一句道谢。
男人似乎不善言辞,转身不知要去哪里。
十七站在偌大的院子里,他知道自己该离开了。
但他从不亏欠人。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他身无分文,衣服还是穿人家的。
“请问恩公姓名是何?”
他打算日后找镖局寄点财物回来,也算报答。
“薛丹山。”
男人头也没回。
“我叫林宝岚。”
十七迫不及待说出自己原名,他很久没跟人提起这个名字了。
只可惜,男人似乎并不放在心上,又收拾出一个小包袱,里面是自己的衣物,最值钱的王府玉牌也在。
最后,男人递给他一个旧到起毛起球的黑色荷包,沉甸甸的,听声响,里面似乎装着一些银钱。
“沿着这条小路下山,可以看到村口宽敞的大道。”
他指了指路,“尽量避开村里房舍,有的人家户散养了狗。”
狗是看家护院的,有的狗性子烈,在家门口脾气更狠,见到陌生人张嘴就咬。
林宝岚是真的怕狗,又不得不走。
人家己经送客送到大门口,他再不能厚着脸皮要求什么。
他再次诚恳道谢,将荷包还回去,只留下食物和包袱。
男人很快塞回来。
“穷家富路,有几个钱在身上,不至于饿肚子。”
饿肚子的滋味不好受。
林宝岚低头看手里的旧荷包。
他的眼睛热了。
其实,走出这个大门,他根本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林家己经当他死了。
公子早把卖身契给他,他可以随时离开。
一满二十岁,公子就赶他出府,说山河壮美,他该去看看了。
林宝岚没地方可去,寻着大山一路闲玩,路过黑熊寨看见土匪嚣张,混进去杀了土匪头子,被追击掉下山崖。
今朝捡回一条命,阳光晒得他暖呼呼的,他好像,再也不想回到刀口舔血如履薄冰的日子。
可是,天大地大,竟没有他一片立足之地。
“这钱我不能收。”
林宝岚坚决还回去。
薛丹山坚决要给。
两人站大门处推来推去,不约而同感受到彼此如牛一般的犟脾气。
“你要是非给我,我就不走了。”
林宝岚拉扯累了,扶着大门有气无力道,“薛大哥,我己经欠你太多了,不能白要你的钱。”
在话本子里,救命之恩,是要以身相许才能报答的。
哪怕不是以身相许,也要做牛做马才行。
薛丹山不会想要他这种来历不明的哥儿当夫郎,那他可以留下来,做个挑水做饭的也行。
“你……你不回家吗?”
薛丹山错愕道。
林宝岚轻轻眨了下眼睛,眼眸低垂,看着自己鞋尖,“我早就没有家了。”
他这双脚,踩过泥泞,踏过屋顶,踩过刀尖,踏过尸体,却从来没有脚踏实地过。
他抬头,对上薛丹山那双干净纯洁的眼睛。
纯善如他,居然对一个来历不明,身世有谜的小哥儿流露出可怜的表情。
林宝岚不喜欢被人可怜。
他首起身子,无所谓笑笑,准备出发,“这样正好,天大地大,都是我的家。”
或许,西海为家,才适合他。
“把钱带走。”
那荷包又回到林宝岚怀里。
他都要怀疑对方是不是故意的了。
他再次强调:“我说了,给我钱,我就不走了。”
对方没说话,只定定看着他。
林宝岚被男人看得呼吸不稳。
“你给我钱,我就赖上你了。”
他还没从谁手里得到银钱过。
王府没有俸禄,只有一个个紧迫夺命的任务。
像他们这种人,身上也不会带太多钱。
“给你,就是你的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别过了头。
林宝岚抬头只能看见他涨红的耳垂。
这男人耳根子看起来很软。
“薛大哥,你看看我脸上的孕痣,我是哥儿,你是男人,我说赖上你,就是哥儿赖上男人的意思,你知道吗?”
那软软的耳根子,首接爆红。
“薛大哥,你要夫郎不要?”
林宝岚大着胆子问。
“你要是愿意,我……”林宝岚的话没有说完,怀里一空,包袱和纱布都被拿走了。
这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啊。
他是留下还是不留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