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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手夜林悦把最后一只纸箱塞进后备箱时,指节被箱角硌出红痕。

晚风卷着深秋的凉意扑在脸上,她抬头望了眼公寓楼三层亮着的窗 。

那是她和沈逸同居了两年的家,此刻客厅的灯亮得刺眼,隐约能听见玻璃杯碰撞的脆响,

混杂着模糊的笑语声,像细小的针,扎进她***的耳廓。她下意识拢了拢针织开衫的领口,

指尖触到领口处的珍珠纽扣 。这是沈逸去年在她生日时送的,

他当时漫不经心地放在梳妆台上:“助理挑的,说女孩子都喜欢这些。” 她却宝贝了很久,

洗过三次都特意手洗领口,生怕珍珠失去光泽。掏出手机看时间时,

屏幕映出她眼底的红血丝。晚上十点十七分,屏幕角落还残留着未清理的蛋糕图案壁纸,

那是上周她偷偷换的,本想等沈逸生日这天给他个惊喜。今天是沈逸的二十七岁生日,

也是她提分手的第三天。后备箱盖 “咔嗒” 扣上时,楼道里传来脚步声。林悦没回头,

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皮革座椅还残留着夏末的余温,却暖不透她冰凉的指尖。

安全带刚扣到一半,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了车门,带着淡淡的雪松香水味 。

那是沈逸惯用的香型,她曾在免税店排了半小时队给他囤货。沈逸的身影挡在车外,

白衬衫领口松着两颗扣子,袖口沾着点红酒渍,是她上个月刚给他熨烫过的***款。

他大概是从朋友的生日宴上赶回来的,眉梢还挂着宴会上的漫不经心,

看到后备箱摞得整整齐齐的纸箱时,眉头才终于皱了皱,

语气里带着施舍般的不耐:“你玩够了没有?”林悦握着方向盘的手指紧了紧,

指腹抵着塑料方向盘套上的纹路 。这是她特意换的防滑款,因为沈逸总说原款太滑,

握不住。她用了两年时间把这里变成家,墙上挂着她选的奶油色壁灯,

是沈逸说过 “暖光不刺眼” 的色温;阳台晾着他喜欢的纯棉床单,

每次洗完都要用柔顺剂泡半小时;就连冰箱里常备的柠檬味苏打水,都是她记着他胃不好,

特意从含糖款换成低糖类 。可现在这些都成了 “玩够了没有” 里的 “玩”。“沈逸,

” 她侧过头看他,声音比晚风还凉,“我搬出去。”“林悦。” 沈逸的语气沉下来,

喉结滚动时能看到脖颈上淡青色的血管,“就因为我生日没陪你吃晚饭?

我上周就跟你说过今天有张总的局,他手里那个地块项目对公司多重要,你能不能懂点事?

”林悦忽然笑了,笑声很轻,像碎冰落在玻璃上。她想起傍晚六点半时,

自己站在厨房煎牛排,选的是他最爱的西冷,厚度控制在两厘米,平底锅滋滋响着,

旁边小锅里煨着的罗宋汤冒着热气,里面的红菜头是她跑了两家超市才买到的。

她特意穿了条他送的杏色连衣裙,颈间系着他喜欢的丝巾,连蜡烛都摆成了心形 。

可直到八点十分,手机屏幕亮起,他发来的消息只有一句 “临时有局,别等了”,

连个标点符号都吝啬。“重要的局?” 她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站起来。

身高只到他肩膀的女孩,此刻却像竖起了满身尖刺,

“是比我提前三个月订的法餐厅靠窗位重要?

那家餐厅你说过‘纪念日去正好’;还是比我跑了三家唱片店才找到的绝版黑胶重要?

那是你念叨了半年的乐队首专。”沈逸的表情僵了下,眼神闪烁了一瞬。

那黑胶他确实收到了,下午随手扔在玄关柜上,连快递包装都没拆。他大概忘了,

上周在酒吧看到别人播放这张唱片时,他曾眼睛发亮地说:“要是能收到实体版就好了。

”“那些都是小事。” 他别开眼,喉结滚了滚,像是在忍耐什么,“林悦,

别闹得这么难看,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沈逸欺负你。”“难看?

” 林悦低头看了眼自己沾着纸箱灰尘的裙摆,米白色的布料上印着清晰的灰痕,

那是刚才搬收纳箱时蹭到的。她忽然觉得喉咙发紧,像是被什么堵住,“沈逸,

你有没有试过,把一个人当成全世界,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是想他今天想吃什么,

睡前最后一件事是给他掖好被角,最后发现自己连他世界里的路人都算不上?

”她想起去年冬天,他重感冒发烧到 39 度,她攥着退烧药在雪地里拦出租车,

新买的短靴陷进冰碴里,脚踝崴得生疼,却还是把药揣在羽绒服内袋里焐着。

想起他创业初期天天熬夜,她跟着网上教程学熬养胃粥,第一次熬糊了锅底,

第二次被蒸汽烫到手腕,留下浅粉色的疤,最后把写满注意事项的食谱贴在冰箱上,

却发现他从来没看过,因为冰箱上的便签总在原位。想起他朋友聚会上,

有人举着酒杯打趣 “沈哥怎么找了个这么普通的女朋友”,他没反驳,只是笑着灌了杯酒,

而她攥着衣角在角落坐了整晚,连去洗手间都要贴着墙根走。这些话堵在喉咙里,

像被泡发的海绵,最后只挤出一句:“我不闹了,沈逸,我们结束了。

”2 重逢她坐回驾驶座,这次沈逸没再拦。引擎启动时,

她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站在路灯下的身影,暖黄的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抬手松了松领带,

转身往公寓楼走,自始至终没再看她一眼,仿佛她只是个送错快递的陌生人。车开出小区时,

林悦才终于捂住脸哭出声。雨刷器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刮着窗上的水汽,

像在刮她心里那些密密麻麻的伤口。路过街角那家 24 小时便利店时,

她看到玻璃窗上自己的倒影 。 眼睛红肿,丝巾歪在一边,像被丢弃的旧玩偶。

沈逸再次见到林悦,是在三年后的商业酒会上。水晶灯折射出的光落在香槟塔上,

碎成星星点点的光斑。他端着酒杯靠在露台栏杆上,指尖夹着的烟燃到了尽头,

灰烬落在昂贵的西裤上,他却浑然不觉。手机屏幕亮着,助理刚发来的最新财务报表上,

红色的亏损数字刺得他眼疼 。沈家的公司撑不过这个季度了,父亲昨天在医院晕倒,

病房里还堆着未拆的催款函。“沈总,还在发愁?” 身后传来熟悉的笑声,

是合作方的张总,手里把玩着枚和田玉戒指。他拍了拍沈逸的肩膀,视线越过人群,

“我听说你最近在追那个林经理?就是盛远集团刚拿下城东项目的林悦?

”沈逸掐灭烟的动作顿了顿,烟灰缸里已经堆了五个烟蒂:“张总认识她?”“何止认识。

” 张总喝了口酒,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赞赏,“那姑娘厉害啊,三个月前接了个烂摊子,

前任经理把项目预算花超了三百万,甲方都要终止合同了。她硬是带着团队连轴转了半个月,

重新做预算、改方案,上周跟我们签补充协议时,条理清楚得很,连我公司法务都挑不出错。

”沈逸的指节在酒杯上按出红痕。林悦…… 这个名字他已经三年没听过了,

却像根藏在肉里的刺,平时相安无事,偶尔碰到还是会疼。他顺着张总的视线望去,

宴会厅中央的香槟塔旁,站着个穿黑色西装套裙的女人。长发挽成低马尾,

露出线条清晰的脖颈,耳垂上戴着简单的银色耳钉。她正和几位高管说话,

嘴角噙着恰到好处的笑意,眼神亮而锐,像淬了光的刀。举手投足间全是职场精英的干练,

和记忆里那个总穿着浅色系连衣裙、说话会脸红的女孩判若两人。

眉时立刻噤声、会把他随口说的喜好记在笔记本上、会在过马路时下意识攥紧他袖口的林悦。

“听说她单身?” 沈逸的声音有些干涩,像是砂纸磨过木头。张总挑眉,

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怎么,沈总真对人家有意思?不过我可提醒你,

林经理身边追她的人不少,盛远的技术总监、设计院的高工,都是青年才俊。

而且她好像…… 对你这种富二代没兴趣,上次吃饭还说‘靠家里的男人没本事’。

”沈逸没说话,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追着那个身影。她正转身去取香槟,路过甜品台时,

指尖顿了顿 。那里摆着块芒果慕斯,嫩黄色的奶油上缀着颗鲜红的草莓。

他记得她以前最爱的口味就是芒果慕斯,说甜里带点酸,像初恋的味道。

他忽然想起三年前那个生日夜,她也是这样站在甜品台前,手里端着只白瓷盘,

里面是她亲手做的芒果慕斯,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沈逸,尝尝?我学了一下午呢,

用了三个芒果。”那天他刚谈成一个大单,被朋友拉着在酒吧喝到半夜,

回家时看到她趴在餐桌上睡着了,脸颊压着褶皱的餐布,面前的慕斯早就化得不成样子,

奶油沾了满桌。他当时只觉得麻烦,皱着眉抽了张纸巾擦桌子,

随手把那盘慕斯倒进了垃圾桶。现在才想起,她那天穿着他送的裙子,裙摆上还沾着面粉。

“沈总?” 助理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小姑娘战战兢兢地递过手机,“苏小姐来了,

在那边等你,说有急事。”沈逸顺着助理指的方向看去,宴会厅入口处,

苏瑶穿着一身红色长裙站在人群里,妆容精致,却掩不住眼底的焦虑。

这个曾经被他视为 “拯救沈家” 的联姻对象,如今脸上的精致妆容也掩不住焦虑 。

苏家上周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再给沈家注资,还让律师发了催款函。他收回目光,

重新点燃一支烟。烟雾模糊了视线,他却清晰地想起林悦离开那天,

她的车尾灯消失在街角时,他心里那点莫名的空落。当时只以为是习惯被打破的不适,

现在才明白,那是他第一次失去真正在乎他的人,只是那时候的他,

被所谓的 “前途” 蒙了眼。3 追悔沈逸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林悦的生活里,

像个蹩脚的小偷,试图偷回流失的时光。第一次是在盛远集团楼下。

他开着那辆林悦以前总说 “太招摇” 的玛莎拉蒂,停在禁停区边缘,

手里捧着束白玫瑰 。他记得她喜欢白玫瑰,说比红玫瑰安静,像藏在心底的喜欢。

早上七点半,正是上班高峰期,他把花放在副驾,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三次领带。

林悦从地铁口出来时,正和同事说着话,手里拎着个纸袋,里面是刚买的豆浆油条。

看到他时,她的脚步顿了半秒,像被风吹动的树叶,随即像没看见一样,继续往前走,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清脆利落。“林悦。” 沈逸推开车门追上去,把花递到她面前,

指腹不小心碰到花瓣,“好久不见。”林悦终于停下,却没看那束花,目光落在他脸上,

平静得像在看一份年度报表:“沈总有事?”“我们…… 能聊聊吗?” 他有些紧张,

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局促,比当年见张总第一面时还紧张。“我很忙。

” 林悦侧身绕过他,黑色西装的袖口擦过他的手臂,“如果是谈合作,

让你的助理联系我的助理。我的工作邮箱在盛远官网能查到。如果是私事,

我们没什么好聊的。”沈逸看着她的背影,手里的白玫瑰被风吹得微微晃动。他忽然发现,

她现在穿的高跟鞋跟很高,足有七厘米,却走得稳极了,不像以前,总爱穿平跟鞋,

说这样能快点跟上他的脚步。她的步伐很大,背脊挺得笔直,像株迎着风生长的白杨。

第二天,他换了辆低调的黑色轿车,在她公寓楼下等。凌晨五点半,天刚蒙蒙亮,

小区门口的早餐摊刚支起油锅。林悦穿着灰色运动服出来晨跑,马尾辫在身后一甩一甩,

耳机里大概放着音乐,脚步轻快。看到他时,她的步伐没停,甚至加快了速度,

像在躲避什么。他开车慢慢跟着,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看着她沿着江边跑,

晨光落在她汗湿的额发上,镀上层金边。侧脸的线条比以前硬朗了些,下颌线清晰,

却更有生命力。跑到第三个路口时,她停下来买早餐,是两个肉包和一杯豆浆 。

和以前一样,总说肉包要刚出锅的才好吃,咬下去会流汁。他走过去,想帮她付钱,

却被她提前一步拦住。她掏出手机扫码,动作干脆:“不用。”“我记得你喜欢这家的肉包,

” 他试图找些共同话题,声音放得很轻,“以前总说他们家的肉馅加了马蹄,不腻。

”林悦接过早餐,塑料袋在手里捏出褶皱,指尖沾了点油渍:“沈总记错了,

我现在爱吃素包。” 她顿了顿,补充道,“韭菜鸡蛋馅的,以前你说过味道大。

”她转身就走,没再回头,运动服的衣角在风里扬起。沈逸站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口。早餐摊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

擦着油乎乎的手打量他:“小伙子,追那个姑娘啊?她可是我们这栋楼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