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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心婚恋《余生,风未止》是作者“爱写的小聪哥”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林清欢沈知涯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男女主角分别是沈知涯,林清欢,ere的虐心婚恋小说《余生,风未止》,由网络作家“爱写的小聪哥”倾情创作,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本站无广告干扰,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593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09-29 04:12:08。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余生,风未止
第一章:他说,别等了我是在一个下雨的清晨接到他电话的。那天我刚洗完澡,
头发还滴着水,手机在洗手台上震动。我以为是快递,结果看到屏幕上跳动的名字时,
心跳还是漏了一拍。“喂?”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是我。”他声音低哑,
像是刚抽完烟,又像是一夜没睡,“我要结婚了。”我愣了一下,
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洗手台的边缘,指甲刮过陶瓷,发出细微的“咯吱”声。“哦。”我说。
“你别等我了。”他顿了顿,像是怕我没听清,又补了一句,“真的,别等了。”我没说话,
只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神空洞,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女鬼。他挂断了电话。
我站着没动,水从发梢滴到肩膀上,冰凉一片。我以为我会哭,但没有。
我只是觉得胸口某个地方,像被人用钝器慢慢砸碎,一块一块,悄无声息地塌陷下去。
第二章:我们曾那么好我和沈知涯,是在大学图书馆认识的。
那天我在找一本《追忆似水年华》,踮着脚也够不到最上层。他路过,伸手帮我拿下来,
声音清淡:“你也喜欢普鲁斯特?”我抬头看他,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落在他睫毛上,
像是镀了一层金。“看不懂,”我老实回答,“但想装个文艺青年。”他笑了,
眼角弯出一个很好看的弧度。后来我们在一起了。他是我见过最温柔的人。
冬天会把我的手塞进他口袋里,夏天会在我痛经时煮红糖姜茶,端到床前一口一口喂我。
他不爱说话,但每次我发脾气,他都只是抱着我,像抱一只炸毛的猫,轻声说:“没事,
我在。”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想过会分开。我以为我们会结婚,会生两个孩子,
一个像他,一个像我。我们会在城郊买个小房子,养一条狗,周末一起逛超市,
晚上窝在沙发上看老电影。可后来,他走了。没有任何预兆。那天是我们五周年纪念日,
我提前下班,买了蛋糕,做了他最爱的红烧牛腩。我坐在餐桌前,从七点等到十一点,
蛋糕上的蜡烛都化了,油油地滩在奶油上,像一滩眼泪。他发来一条短信:“对不起,
我走了。”我在打电话,关机。他像是从这个世界上蒸发了一样,消失得干干净净。
第三章:我找他,找了三年我不信他就这么走了。我跑去他公司,说他早就离职。
我去他老家,他爸妈闭门不见。我报警,警察说成年人有自主行动权,不构成失踪。
我像个疯子一样,满世界找他。我辞了工作,换了手机号,把微信头像换成我们合照,
朋友圈每天发一条:“今天你在哪儿?”我睡在我们曾经的出租屋里,床单没换,
枕头上还有他的味道。我每天晚上抱着他的衣服睡觉,梦里全是他。第三年冬天,
我在地铁口看到一个背影,像极了她。我冲上去,拽住那人的袖子,结果是个陌生人,
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我。我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那天我回了家,
把关于他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一个纸箱,封上胶带,塞进床底。我告诉自己:别再找了,
他不要你了。第四章:他回来了,却说要结婚我以为我放下了。直到那天,他又出现。
他站在我公司楼下,穿着黑色大衣,瘦了很多,眼神比以前更沉。我愣在原地,
手里还拿着咖啡,烫得我手指发红。“清欢。”他叫我的名字,声音低哑。我转身就走。
他追上来,拉住我手腕:“你听我说。”我甩开他,咖啡洒了一地,溅在他鞋上。
“你说什么?”我冷笑,“说你当年为什么走?说你现在回来干嘛?说你怎么还没死?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得了肝癌,晚期。”我愣住。“我走了,
是因为我不想你看着我死。”我看着他,像看一个陌生人。“你现在回来,
是想让我看着你死?”他摇头:“我想娶你。”我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沈知涯,
你凭什么觉得我还会嫁给你?”他看着我,眼神像从前一样温柔,却带着一种决绝的悲凉。
“因为我知道,你还爱我。”第五章:我嫁给了他我还是嫁给了他。在一个阴雨连绵的下午,
民政局人很少,我们穿着最普通的衣服,拍了一张红底照片。我笑得很难看,
他倒是笑得很温柔。从民政局出来,他牵着我的手,说:“清欢,谢谢你。”我没说话,
只是看着远处的天,灰得像一块湿布。我们没办婚礼,没请客,没通知任何人。
我们搬回了那个出租屋,床底的纸箱又被我拖出来,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摆回原位。
他身体越来越差,瘦得脱了形,眼窝深陷,嘴唇发白。我每天给他做饭,喂药,擦身,
换尿布。他夜里疼得睡不着,我就抱着他,像从前他抱我一样,轻声说:“没事,我在。
”他有时候会昏迷,醒来后会摸着我的脸,说:“对不起。”我说:“闭嘴。”他笑,
眼角有泪。第六章:他死了他死在一个下雪的早晨。我醒来时,他躺在我旁边,
手还握着我的手,嘴角带着一点笑,像是睡着了。我没哭。我只是给他换了干净衣服,
刮了胡子,梳了头发。我亲了亲他的额头,说:“你等等我。”我打电话给殡仪馆,
预约了火化。我把他骨灰装进一个白色瓷罐,放在床头,每天跟他说话。“今天下雪了,
你不是说最喜欢雪天吗?”“我煮了你爱吃的牛肉面,放了你最爱的香菜。”“我怀孕了。
”第七章:孩子没保住我知道自己怀孕,是在他走后一个月。我抱着马桶吐得天昏地暗,
去医院一查,八周了。我坐在医院走廊上,摸着小腹,笑得像个傻子。“沈知涯,
你留个种给我,也算你有良心。”可孩子没保住。第三个月,我出血了,一个人去的医院,
一个人签的字。医生说我子宫壁太薄,情绪太不稳定,孩子自己走了。我躺在手术台上,
看着天花板,眼泪顺着太阳穴流进头发里。“对不起啊,宝贝,妈妈没保护好你。
”第八章:我活成了他我开始穿他的衣服,抽他抽过的烟,喝他最爱的黑咖啡,
连走路姿势都学他。我把自己活成了他的影子。我不上班,不社交,不说话。
每天就是坐在窗边,看着天,一坐就是一整天。邻居说我疯了。我妈从老家赶来,
抱着我哭:“清欢,你醒醒吧,他死了!”我摇头:“他没死,他就在我身体里。
”我妈带我去看心理医生,诊断为复杂性情伤障碍。我吃药,做咨询,配合治疗。可我知道,
我治不好了。第九章:我想去见他了今年冬天特别冷。我把他骨灰罐包进围巾里,抱在怀里,
去了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图书馆。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照进来,落在我手背上,
像极了他当年的睫毛。我低头亲了亲罐子,轻声说:“我来找你了。
”风真的变冷了我死在一个晴天的午后。没有痛苦,没有挣扎,就像睡着了一样。
我怀里抱着他,嘴角带着笑。我终于,又见到他了。第十章:遗物我死后,
我妈来收我的东西。她打开那个出租屋的门,屋里干净得不像话,像是早就知道她会来。
床头摆着两个骨灰罐,一个写着“沈知涯”,一个写着“林清欢”。她抱着罐子哭到失声。
邻居说,我死前最后一天,抱着罐子下楼晒太阳,坐在长椅上,像抱着个孩子,嘴里哼着歌,
是沈知涯以前常唱的那首《红豆》。“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她唱得断断续续,却没人打断。后来天黑了下来,我还坐在那里,
头歪着,像是睡着了。第十一章:他留下的信我妈在整理我遗物时,
从衣柜最底层翻出一个铁盒。里面是一叠信。每一封都写着:“致林清欢,若我走后,
请每年冬至拆开一封。”第一封,写于他离开我的那年冬至。清欢: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
我应该已经不在你身边了。对不起,我真的不是不爱你了。我只是……太爱你了。
我查出肝癌那天,医生说我最多还有两年。我不敢告诉你,我怕你哭,
怕你抱着我说“我们治”,怕你看我一点点瘦下去,怕你看我掉头发、吐血、昏迷、失禁。
我宁愿你恨我,也不要你记得我那样狼狈的样子。所以我走了。我换了城市,租了个小房子,
一个人做手术、化疗、放疗。我每天都在想你,想得快疯了。可我不敢联系你。
直到去年冬天,我在医院门口看到一个女孩,背影好像你,我追上去,摔了一跤,
膝盖全是血。那一刻我才明白,我根本放不下你。所以我又回来了。我不求你原谅我,
我只求你让我死在你身边。清欢,我爱你。沈知涯第二封,写于他死后的第一个冬至。
清欢:你是不是又偷偷哭了?别哭,我在这儿呢。我现在没有身体了,风就是我,
阳光就是我,你窗台上那朵你忘了浇水的多肉,就是我。
我知道你每天晚上都抱着我的衣服睡觉,我知道你把我微信置顶,
我知道你偷偷给我发“晚安”。我都收到了。清欢,好好吃饭,好吗?你胃不好,
别总吃泡面。晚上睡觉别蹬被子,你脚总是冰凉。还有,别再找我了。
我已经不是你记忆中的样子了。你要开始新的生活,好不好?算我求你。沈知涯第三封,
写于他死后的第二个冬至。清欢:你瘦了。我看得见。你每天早上起来,对着镜子练习微笑,
我都看得见。你上班路上听的那首歌,是我以前唱给你听的,我都听得见。
你夜里抱着我的枕头哭湿半边,我都感觉得到。清欢,别再这样了。我走后,
你不是没有我了,你只是……把我藏起来了。藏得太深,连你自己都找不到。你记得吗?
我以前说过,如果你先走,我就把你骨灰撒海里,让我每天都能看见你。可你先走了,
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你怎么舍得?沈知涯第四封,写于他死后的第三个冬至。
清欢:你终于来找我了,是不是?我知道你会来的。我一直在等你。你现在是不是抱着我,
坐在图书馆的窗边?阳光照在你脸上,你眯着眼睛,像只懒猫。你头发长了,
我帮你拢到耳后,你躲了一下,说“痒”。我笑了。清欢,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没有病痛,没有离别,没有眼泪。只有我们。沈知涯第十二章:我妈的信我妈在铁盒最底下,
发现了一封她写给我的信。清欢:我是妈妈。你走后,我每天都在想,
如果当初我早点发现你不对劲,是不是就能留住你?可我知道,你早就不想留了。
你从小就是个倔孩子,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你爱他,我知道。你爱他,
比爱你自己还多。所以我没怪你。我只是……很想你。我把你们俩的骨灰,一起撒在了海里。
是你们第一次约会的那片海。那天风很大,我站在礁石上,看着你们的骨灰被风吹起,
像两只白色的鸟,飞在一起,再也不分开。清欢,下辈子别再这么苦了。
做个没心没肺的小姑娘,爱吃糖,爱大笑,别再遇见沈知涯了。要是遇见了,也别再爱他了。
妈妈求你。——妈妈第十三章:后来后来,那片海边,多了一座小木屋。是个老人建的。
她每天坐在屋前,看着海,手里抱着两个罐子,一个白色,一个青色。她不说一句话,
只是每天黄昏时分,会唱一首歌。“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路过的人以为她疯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等风。等一阵风,
把她的女儿和那个男孩,一起吹回来。第十四章:风真的吹回来了今年冬至,海边风特别大。
老人坐在屋前,怀里抱着罐子,忽然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她回头。空无一人。可她笑了。
因为她看见沙滩上,有两串脚印。一串小一点,一串大一点。并排走着,一直走到海里。
她站起来,对着海风喊:“清欢,知涯,回家吃饭了!”风停了。阳光落在她脸上,
像极了许多年前,那个图书馆的午后。终章:红豆生南国后来,有人在图书馆的留言本上,
看到一页被撕过的痕迹。残存的纸屑上,有一行字:“沈知涯爱林清欢,从第一眼开始,
到生命结束,再到风再起时。”重生一、睁眼林清欢再睁眼,
是图书馆最熟悉的那排书架。阳光刚好,尘埃在光柱里打旋。——大二,十九岁,
一切都还来得及。她仓皇四顾,
得生疼:沈知涯肝癌、独自远走、那通"别等了"的电话、雪天冰冷的尸体……她按住喉咙,
把呜咽咽回去。不远处,沈知涯正抱着几本书走来。少年身形挺拔,睫毛镀着金辉,
比记忆里更干净。她鼻尖一酸,几乎是扑过去抓住他袖口——"同学,
那本《追忆似水年华》能帮我拿一下吗?"一模一样的开场白。只是这一次,她声音颤抖。
沈知涯微怔,随即笑:"你也喜欢普鲁斯特?"林清欢死死盯着他,像要把人刻进骨血。
——沈知涯,这一回,我绝不会让你一个人疼,也不会让你逃。
二、靠近带着多活十年的记忆,
熟知他所有习惯:讨厌葱花香菜、熬夜必犯胃疼、下雨左肩会隐痛、最脆弱是母亲忌日那天。
她提前备好胃药,悄悄放进他笔袋;雨前总多带一把黑伞,故作随意递给他;母亲忌日,
她守在男生宿舍楼下,手里提着热豆浆,一站就是凌晨两点。沈知涯不是没有察觉。他看她,
目光越来越柔软。可温柔背后,他偶尔失神——像被什么遥远而黑暗的东西凝视。
三、暗涌林清欢知道:前世,沈知涯是在大三体检查出肝癌。今生,她提前拉他做全套体检。
报告出来那天,她手心全是汗。医生摘下眼镜:"各项指标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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