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傻王心尖宠免费短剧

重生后我成了傻王心尖宠免费短剧

作者: 笔笔人生

其它小说连载

《重生后我成了傻王心尖宠免费短剧》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笔笔人生”的创作能可以将谢书灵应淮等人描绘的如此鲜以下是《重生后我成了傻王心尖宠免费短剧》内容介绍:1应淮的车开进村口我正跪在路试图从一堆烂泥里刨出一块看起来没那么恶心的烂我穿来三天上一我还在枪林弹雨里给我的雇主挡枪子下一就穿进了一本我室友天天念叨的狗血小说成了个开场就摔死山崖的痴傻炮原主叫闻她妈对书里的大反派应淮有救命之她妈死应淮为了报决定把这个傻女儿接到身边养可他来晚了一原主在一个雨夜跑进山失足摔下了山活活疼死而...

2025-07-19 08:12:50

1应淮的车开进村口时,我正跪在路边,

试图从一堆烂泥里刨出一块看起来没那么恶心的烂梨。我穿来三天了。上一秒,

我还在枪林弹雨里给我的雇主挡枪子儿,下一秒,

就穿进了一本我室友天天念叨的狗血小说里,成了个开场就摔死山崖的痴傻炮灰。

原主叫闻琢,她妈对书里的大反派应淮有救命之恩。她妈死后,应淮为了报恩,

决定把这个傻女儿接到身边养着。可惜,他来晚了一步。原主在一个雨夜跑进山里,

失足摔下了山崖,活活疼死了。而我,一个前世代号琢的杀手,就这么接管了这具身体。

为了活下去,我拖着这副又瘸又饿的身体,从山崖下爬了出来。就是她吗?一道平淡的,

听不出什么情绪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我慢慢抬起头,眯着眼看向逆光处。

一辆黑得发亮的轿车停在不远处,车门边站着一个男人,身形笔挺,

一身昂贵的西装和这破败的村子格格不入。他就是应淮。书里那个阴险毒辣,

爱女主爱到变态,最后被主角联手搞死,死无葬身之地的大反派。我脑子迅速转着。

原主她妈是在山里救的他,他确实没见过原主。机会来了。闻琢!你个傻子,好日子来了!

村长那张满是褶子的脸凑了过来,带着一股子酸气,后半辈子吃喝不愁,

要不怎么说傻人有傻福呢?这份酸气,很快化成了手上的力道。他抓住我的胳膊,

想把我从地上拽起来,拖到应淮面前邀功。然后,他被我抓烂了脸。

我的指甲缝里全是这几天刨食剩下的黑泥,就这么直直地划过他的脸颊,

留下了三道清晰的血痕。啊——!村长哀嚎着捂住脸,呸!你个臭傻子!

不知好歹的东西!呸!臭傻逼。我在心里骂道。该死,这副身体暂时还说不出话,

不然我高低得给他来段freestyle。你看这傻子,还挺横。就是,

村长也是为她好,应先生可是大人物,别回头把贵人给得罪了。哎,傻子就是傻子,

哪懂这些啊。周围村民的议论声像苍蝇一样嗡嗡作响。我烦躁地低下头,

盯着自己满是稀泥的指甲,下意识地抓了抓手心。手腕突然被一只干净得过分的手握住了。

那只手修长有力,指节分明,掌心带着一丝凉意,却又不像他的表情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顺着那只手往上看,应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蹲在了我面前。他沉默地看着我,

然后从西装内袋里,取出了一张手帕。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

上面用蓝白色的丝线绣着几朵不知名小花的手帕。我记得这张手帕。书里说,

这是白月光女主谢书灵送给他的,他至死都带在身上,是他的精神寄托。而此刻,

这张柔软、干净,甚至带着淡淡冷香的手帕,正覆盖在我脏兮兮的手上。

他竟然用白月光的手帕,来给我擦手?我愣住了。我以为他会嫌恶地把我丢给助理,

或者干脆扔下钱就走。但他没有。应淮垂着眼,仔仔细细地,一根一根地,

把我指甲缝里的污泥擦拭干净。他的动作很轻,像是在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宝,

而不是一个浑身散发着馊味的傻子。擦完手,他又伸手,用那块已经被弄脏的手帕,

轻轻抹掉我嘴角的烂梨渍。做完这一切,他才终于抬起眼,

那双漆黑的眸子第一次清晰地映入我的眼帘,深不见底。他轻声说:带你回家好不好?

以后不啃烂梨了,我们喝甜甜的冰糖雪梨。2我当然跟应淮走了。

不是因为那碗破冰糖雪梨。而是因为,对于一个说不了话、写不了字,并且顶着傻子

名头的我来说,待在他身边混吃等死,是眼下最高效的生存方案。

我只需要做好一件事:装傻。反正他是真心要报恩,总不至于为难一个傻子。

至于他和男女主那些狗屁倒灶的恩怨纠葛,当不知道就好。我这样盘算着,被他的人带上车,

洗掉一身泥水,换上干净柔软的衣服,躺在五星级酒店的大床上,安心地睡了一觉。

这是我两辈子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醒来时,我正对着镜子,

练习如何才能让口水流得更自然、更逼真,同时眼神还能保持恰到好处的呆滞。

门外传来应淮助理,应齐的声音。淮哥,谢小姐来了。我立刻收起所有表情,

将嘴角调整到微微下垂的角度,口水就这么顺着流了下来。完美。我悄悄打开一条门缝,

看见了这本书的女主,谢书灵。她穿着一身白裙子,安静地站在应淮的房门外,

手指紧张地绞在一起,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门是开着的,应淮的声音传了出来,

带着一丝冷嘲。什么时候回来的?昨天……谢书灵微微低着头,眼眶泛红。

我以为,你会和他断干净。这个他,自然是指和女主破镜还没重圆的男主。

本来……本来是断了的,我没想到……谢书灵咬着嘴唇,试图解释,阿淮哥哥,

我们一开始真的没有联系,可是……可是心里还想着彼此?应淮冷笑一声打断她,

哪里想着你?在别的女人床上想着你吗?你调查他?!这重要吗?

应淮的声音由远及近,一个连下半身都管不住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这三年他在干什么?嘴上说着非你不可,恋爱没少谈,女人没少约。怎么,

他下半身单独长了个脑子?这么脏的男人你也不嫌恶心——话音戛然而止。

因为他走了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扒在门缝上的我。完了。我心想,偷听被抓了个正着。

应淮的脸瞬间黑了,他皱着眉,越过一脸难堪的谢书灵,几步走到我面前,

指着我冲应齐发火:谁让她出来的?!我真的只是饿了,想出来找点吃的,

不是故意要听你们的爱恨情仇。我只是个傻子,我什么都听不懂。我呆滞地仰起头,

对上应淮喷火的眼睛,然后,非常专业地,让一大串晶莹的口水从嘴角挂了下来。

他和我对视了足足三秒。脸上的怒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

转变成了某种扭曲的、懊恼的、甚至有点手足无措的情绪。几秒后,他像是无事发生一般,

抬手,用指腹替我把口水擦干净。然后,他伸出那双刚刚给我擦过手的大手,

捂住了我的耳朵,半抱着我把我带进了旁边的房间。他的声音压得很低,

带着一丝哄小孩的肉麻。我们闻琢还是小孩子,不听这些乱七八糟的,学坏了怎么办?

记住,以后可不能被那种又穷又蠢的脏男人骗走了。说着,

他又摸了摸我的头:你先自己玩,阿淮哥哥待会儿就陪你吃饭。肉麻死了。

我在心里翻了个惊天动地的白眼。我十九,不是九岁。还有,应淮,你可别气死了。

这本书的作者,就好这口脏男人。而你,注定只是他们伟大爱情的垫脚石。

我安分地坐在房间里,听着你为你的白月光操碎了心,一边盘算着。等你按书里写的,

恶有恶报、死无葬身之地之后,我正好可以卷着你的遗产,远走高飞。这笔买卖,怎么算,

都是我赚。3房门被应淮关上,又被我偷偷拧开一条缝。我听见谢书灵哭了,哭得梨花带雨,

断断续续地说着什么。哭着哭着,她哽咽地叫了他一声:阿淮哥哥。哦,想起来了。

书里写过,谢书灵觉得应淮不喜欢她时,就总是这么叫他。难怪他非要教我叫他阿淮哥哥

。搞了半天,是拿我当替身呢。我撇了撇嘴,心里那点刚冒头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感,

瞬间烟消云散。一贯瞧不上找替身的男人,但对应淮,我还真懒得计较。毕竟,

和一个注定要死的人计较什么呢?他的报应都排着队等着上场,根本轮不到我插手。

谢书灵前脚刚走,应淮后脚就吩咐应齐:继续查,看那个男的到底在搞什么鬼。

应齐往谢书灵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犹豫着问:需要干涉吗?万一谢小姐被他骗……

不用。应淮打断他,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烦躁,想死的鬼,谁拦得住。他伸出手指,

一下一下地,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十下之后,他身上的戾气似乎散了不少。算了。

他揉着太阳穴,妥协道,他再敢和别的女人纠缠不清,直接打断他的腿。我悄悄关上门。

这个男人,嘴硬心更硬,疑心病重,还极其讨厌被人欺骗。要是我装傻的事被他发现,

事情可就不好玩了。我得更小心一点。最好在他死之前,不要露出任何破绽。

4我以为当个傻子,就是混吃等死。但我低估了应淮,他不愧是反派,

连折磨傻子都别出一格。他仿佛得了个新奇的玩具,所有心思都花在了我身上。

他热衷于教我说话写字,美其名曰有助于智力恢复。除此之外,

我上午要上特教老师的认知课,下午要跟着康复师做肢体复健。

我一个前世能飞檐走壁的杀手,现在要被按在地上,练习如何从爬行过渡到走路。

没人告诉我,做个傻子也要这么卷。然而,比我更卷的,是来应聘的保姆。短短几天内,

应淮已经给我找了十几个保姆阿姨,又辞退了十几个。第一个,他说做菜太油,不健康。

第二个,他嫌人家给我梳的丸子头太丑,说人家审美有问题。第三个,他又觉得人家没文化,

怕我以后恢复智商了,保姆没法给我答疑解惑。大哥,还没开始造火箭呢,

你都幻想着上月球了。第十四个阿姨被他赶走时,连向来冷静的应齐都破防了。淮哥,

你就是在找茬吧?刚刚那个阿姨哪里不好了?菜做得好,会搞发型,人家还是中文系毕业的,

就爱看书。你是挑保姆,不是选妃!你是不是想找个王母娘娘来伺候你家姑娘啊?

我默默在心里点头。这阿姨确实挑不出错,不知道他又不满意什么。你没发现吗?

应淮紧皱眉头,抬头看应齐。发现什么?显然,我和应齐都一脸懵逼。

应淮的声音沉了下来。你每次都会让她们给闻琢换衣服,可这一大群女人,竟然没有一个,

提出要避开其他人。如果我没有阻止,

她们是不是就要当着我和你、当着家里这么多男人的面,给她换衣服?应齐。

他揉了揉太阳穴,声音里透着一股疲惫,她们只是把她当成一个傻子,

没人把她当成一个小姑娘。应齐微微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来。我也微张着嘴,

口水恰到好处地从嘴角流了出来。她妈妈救过我的命,我把她带回来,

是真心想要好好照顾她。应淮扯过一张纸巾,小心翼翼地替我擦掉口水,

一字一句地对应齐解释,也像是在说服他自己。难道给她一口饭吃,就算是报恩了吗?

她不是一条狗,不是给块骨头就该对人摇尾巴。她是个人。哪怕是傻了,

巴掌落到身上会觉得痛,被人欺负了也会想哭。我明明知道她是个小姑娘,

却要让她没有尊严、没有男女意识地活着吗?那不是报恩,那是自我满足,

是在满足我自己当救世主的虚荣心。我无意识地眨了眨眼睛。作为一个人活着,

我当然愿意。只是应淮,你可能不知道。来这里之前,我真的是别人的狗。

一条会咬人、会杀人的狗。5夜里,电闪雷鸣。我又梦见了上辈子的事。血,无尽的血。

还有一句冰冷的评价:又死了条狗。我从噩梦里惊醒,浑身是汗。

风把窗帘吹得胡乱飞舞,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我看见雨水飘了进来。我想去关窗。刚下地,

就听见门外有动静。我瞬间清醒,像前世执行任务时一样,屏住呼吸,小心地打开房门。

客厅里传来诡异的音乐,伴随着声嘶力竭的哭喊。闪电的光映在墙上,猩红一片。

轰隆——!一道惊雷炸响,我手一抖,不小心碰倒了门口架子上的花瓶。啪啦!

刺耳的碎裂声划破了这诡异的氛围。音乐戛然而止,客厅的灯亮了。应淮按了暂停,

回头看见我,几步跨了过来。怎么了,害怕吗?我盯着电视屏幕上还没播完的恐怖片。

真是个变态啊,应淮。电闪雷鸣的,你非要看这种东西。有没有割到手?他蹲下身,

拉过我的手仔细检查,然后牵着我回了房间。他将窗户关严实,拉好窗帘,这才走过来,

给我盖好被子,坐在床边的沙发上安慰我:不怕,一会儿雨就停了。他撑着额头,

看上去很疲惫。而我,下意识地往床的另一边缩了缩,警惕地盯着他。

他好像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摇了摇头,很认真地向我解释:男人和女人,

是不能随便躺在一张床上的。他轻轻碰了碰我的头顶,

固执地说给我听:就算是哥哥也不可以,记住了吗?也不知道是说给我听,

还是想说给远方的谢书灵听。不过死变态,你搞错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

你在这里,打扰我睡觉了。我把自己缩进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应淮还在盯着我看。

下一道雷响起的时候,我配合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快速地把手伸出被窝,

放进了他搭在床沿的手心里。我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手心猛地一颤。而后,

我的手被他的掌心紧紧包裹住,像躺在刚晒过的被子里,那么温暖。不怕,我就在这里,

等你睡着了再走。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一下一下地安抚着我的手背。我张了张嘴,

又闭上。反反复复好几次,终于,我努力地、用尽全身力气,

吐出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词。我对他说:不……怕。他手心的温度,

烫得我心尖微微发抖。6自从那个雷雨夜后,应淮好像变了个人。他不再沉着脸看恐怖片,

反而热衷于在我面前上演各种幼稚戏码。比如现在,应齐第三次把药端到他面前,

愁眉苦脸地劝:淮哥,再忙也得吃药啊,这都咳几天了。应淮头也不抬,

把手里的文件翻得哗哗响,苦着脸说:别听他的,哥哥没病,不用吃药。

我坐在不远处的地毯上,面无表情地把手里的积木叠了又推倒,推倒了再叠。

这是我们之间新建立的默契:我反复扔东西,就是烦了;我安静地摆弄一个东西,

就是对他现在干的事感兴趣。应齐给我使了个眼色,把药塞进我手里,

压低声音哄我:闻琢,好闻琢,你哥哥要钱不要命,你把这个给他吃,好不好?

我被他半推半就地送到书桌前。应淮看见我,立刻放下笔,脸上那副我很忙别烦我

的表情瞬间消失,换上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仰头,学着他刚才的样子,

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然后把手攥成拳头,伸到他面前。好吧。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端过旁边的水杯,对我点点头:把手摊开。我缓慢地,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

摊开了我的手掌。应淮脸上的无可奈何,一点一点地凝固了。取而代之的,

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极其复杂的情绪。那表情,就好像一个在沙漠里走了几十年的人,

突然看见了一场雨。新奇、惊喜,又带着一丝困惑。因为我的手心里,

躺着的不是那几片白色的药,而是一颗水果糖。我当然懂他的心思。他嫌药苦。那天之后,

他变本加厉,每次吃药非要我递颗糖在旁边看着,他才肯皱着眉咽下去,

吃完还非要评价一句:真甜。甜吗?我偷偷舔了一下那颗白色的药片。我yue。应淮,

你是不是也傻了?阳光好的时候,我就坐在窗边,偷偷打磨一块石头。那是我见到应淮那天,

在路边捡的。我妈说,你想刻什么送人,每一刀,都会刻下你的心意。轻了是不舍,

重了是铭记。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刻什么。只是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那个雷雨夜,

他温暖的手心。于是,我一笔一划,开始在石头上刻字。不……怕……下……雨。

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块石头送给他。万一呢?万一他知道我不傻的那天,

一脸惊喜地对我说,他等了很久了呢?我低头看着石头上渐渐成形的字迹,第一次,

对未来有了点模糊的期待。7闻琢,过来。我正在等应淮下班,

应齐却突然一脸神秘地朝我招手。带你去吃大餐,好不好?大餐?我配合地双眼放光,

表现出十二分的兴趣。然后,我就笑不出来了。他带我来的地方,灯火辉煌,衣香鬓影。

大厅正中央的展板上,是两张放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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