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大晏最锋利的刀,影卫都统闻人柒,也是太子萧怀瑾唯一的“柒哥”。为了他的皇位,
我自焚于悬崖,假死脱身。我以为我养大的少年会忘了我,成长为一代明君。可三年后重逢,
他却成了天下人闻之色变的疯帝。他将我囚于深宫,用铁链锁住我的脚踝,
红着眼问我为何要骗他。他说,柒哥,这天下可以是你的,我的命也是你的,
只要你别再不要我。我看着他卑微如尘埃的样子,想起那个只会跟在我身后,
软软叫我“柒哥”的少年。我的心,终究还是乱了。1江南的春雨,
总带着一股子黏腻的湿意,像化不开的愁绪。我在自己的药庐里捣药,石臼里是晒干的白芷,
整个小屋都是清苦的香气。窗外,雨打芭蕉,淅淅沥沥。隔壁茶馆的说书人,嗓门吊得老高,
正讲着京城里的新鲜事。“说那疯帝萧怀瑾,登基三年,杀伐不断。只因三年前,
他最倚重的影卫都统闻人柒,遭奸人陷害,自焚于东海悬崖!”“为给那亡人复仇,
疯帝是斩了三族,又灭了九门,让那京城是血流成河啊!”我持着药杵的手,猛地一颤。
纯白的药粉,洒了出来,落在深色的木桌上,像一小片突兀的雪。疯帝。
我养大的那只小奶狗,在我“死”后,竟变成了咬人的疯狗。三年来,我以为他会慢慢淡忘,
会亲政,会纳妃,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帝王。却没想到,他是以这种方式“成长”。夜里,
我关了药庐的门,准备歇下。一只灰鸽却扑棱着翅膀,撞在了我的窗棂上。
那不是普通的信鸽。它的腿上,绑着一个极小的竹管,
上面烙着一枚我再熟悉不过的印记——影卫的鹰徽。我的心,骤然缩紧。解开竹管,
倒出来的不是纸条,而是一小块染透了血的布帛。字迹潦草,带着拼死写就的决绝。“都统,
庆王将反,陛下危。盼归。”落款,是我曾经的副手,阿风。***。能让他用这种方式传信,
京城的局势,已然到了最危险的关头。回去吗?回去救那个我亲手养大,
如今却面目全非的少年?不。闻人柒已经死了。我燃起烛火,将那块血布凑近火焰。
火苗舔舐着布料,发出“滋滋”的轻响,很快,那求救的字迹便化为一缕青烟。我告诉自己,
现在的我,只是江南小镇一个叫阿七的普通女人。京城的血雨腥风,与我无关。可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小镇就被彻底惊动了。官道***,禁军肃立,长长的仪仗看不到头。
百姓们被驱赶到街道两旁,乌压压跪了一地。“陛下南巡,
銮驾将至——”尖细的嗓音划破了清晨的宁静。我混在人群里,心头狠狠一沉。
他怎么会来这里?2.跑。快跑。我的脑子在尖叫。我立刻转身,想从巷子里溜走,
却发现小镇的四门,早已被身披重甲的禁军封锁得水泄不通。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我只能压低头上的帷帽,把自己缩在人群最不起眼的角落,祈祷着他只是路过。老天,
别看过来。千万别。銮驾缓缓驶近,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沉闷的声响。每一下,
都像是碾在我的心上。珠帘晃动,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掀开了一角。那张脸,一闪而过。
我的呼吸,瞬间停滞。三年了。他比三年前高了,也清瘦了许多。
曾经少年气的轮廓变得凌厉,下颌线绷得死紧,眉眼间那股纯善的天真,
被一种几乎要溢出来的戾气彻底取代。那不是我记忆中的萧怀瑾了。
他漫不经心地扫过跪伏于地的人群,那双曾经清澈如溪水的眼睛,
此刻像两潭深不见底的寒渊。然后,那道视线,忽然停住了。像一把淬了冰的刀,
直直地、精准地钉在了我的身上。难道只一眼,他就能再认出我?我的心跳,
在这一刻仿佛都停住了。完了。他下了车驾。一步。又一步。
明黄色的龙靴踩在湿漉漉的石板上,不疾不徐,却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他朝着我走来。
周围的百姓把头埋得更低,连呼吸都小心翼翼。我能感觉到,全场的焦点,
都汇集在了我这个小小的、不起眼的角落。那双龙靴,停在了我的面前。
一片巨大的阴影将我笼罩。我死死地垂着头,几乎要把自己缩进地里去。一只手伸了过来。
冰冷的手指,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轻轻挑起了我帷帽。我被迫抬起头。四目相对。
他眼中的惊愕,像平静的湖面被投入巨石,瞬间掀起滔天巨浪。那巨浪里,有不敢置信,
有狂喜,有痛苦,还有……疯狂。他死死地盯着我的脸,喉结滚动,
声音嘶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你……是谁?”3.我跪在地上,心脏狂跳,
面上却不敢露出分毫。“民女阿七,见过陛下。”我学着镇上女子的样子,
把声音放得又低又怯。“容貌相似,纯属巧合,惊扰圣驾,民女罪该万死。
”他身边的太监总管王德,是宫里的老人了,也曾受过我的恩惠。他看清我的脸时,
也是浑身一震,但很快反应过来,连忙躬身道:“陛下,许是人有相似。您看,
这村妇举止粗鄙,手也粗糙,哪有半分闻人……那位大人的风华。”萧怀瑾没说话。
他只是盯着我,那双眼睛像要穿透我的皮囊,看进我的骨头里。最终,他不顾众人的惊愕,
吐出两个字。“带走。”我被强行带进了他的行宫。他屏退了所有人,偌大的殿内,
只剩下我和他。压抑的沉默,像一张无形的网。他开始试探我。他亲自沏了一壶茶,
推到我面前,茶香清冽,是顶级的雨前龙井。“柒哥,你最爱喝的。我给你泡好了。
”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种诡异的温柔。我垂下眼,避开他灼热的视线。“民女畏苦,
只爱喝水。”他端着茶杯的手,僵在了半空。眼里的光,像是被风吹动的烛火,
剧烈地摇晃了一下,然后,一点一点地黯淡下去。他似乎失望透顶。
可就在我以为他要放弃的时候,他忽然笑了。那笑声很低,听得我毛骨悚然。“是吗?
”他猛地欺近,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很烫,像烙铁。然后,他用另一只手,
摸向我手腕的内侧。那里,本该有一道狰狞的疤痕。是十五岁那年,我为护着他,
替他挡下一支毒箭留下的。“你的疤呢?”他厉声质问,眼中最后一丝光亮也熄灭了,
只剩下无边的黑暗。我暗自庆幸。这道疤,三年来,我用最名贵的去疤膏,日日涂抹,
早已抹得平滑如初!4.“民女……民女不知陛下在说什么。”我强作镇定,
试图抽回自己的手,却被他攥得更紧。“民女天生肤质如此,从未有过什么疤痕。
”他的力道大得惊人,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但他最终还是松开了手,
脸上是无法掩饰的失望与痛苦。他没有再逼问,却也不肯放我走。我被留在了行宫,
身份是给他奉茶的宫女。我知道,这是监视。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扮演一个笨手笨脚、从未见过世面的乡野村妇。茶水烫了手,我会惊呼。
穿着宫鞋的我走路不稳,偶尔又会摔跤。我把自己所有的锋芒都藏了起来,
变成一个最平庸、最无害的存在。他每天都看着我。在我端茶时,在我布菜时,在我打扫时。
他的视线像一张网,无时无刻不笼罩着我。那视线里,有怀疑,有挣扎,有痛苦,
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期盼。转机发生在一个深夜。他在批阅奏折,
是庆王谋逆案的相关文书。看着看着,他忽然抬手,痛苦地按住自己的太阳穴。
这是他的老毛病了。每当他思虑过重,就会头痛欲裂。我站在一旁,看着他紧蹙的眉头,
苍白的嘴唇。身体,快于思想。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走上前去。伸出手,
我的手指精准地、熟练地按向他头部的几个穴位。力道由轻到重,揉、按、推。
这是我独创的***手法。这世上,除了我,再无第二个人会。他紧绷的身体,倏地一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