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跑!这个万人迷女主我不当了

快跑!这个万人迷女主我不当了

作者: 鼎盛的海

其它小说连载

金牌作家“鼎盛的海”的女生生《快跑!这个万人迷女主我不当了》作品已完主人公:小玲温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快跑!这个万人迷女主我不当了》是大家非常喜欢的女生生活小作者是有名的网络作者鼎盛的主角是温叙,小玲,秦小说情节跌宕起前励志后苏非常的精内容主要讲述了快跑!这个万人迷女主我不当了

2025-09-28 02:15:42

第 1 章我的眼皮动了动。白色,是医院的颜色。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很淡,

被床头柜上那束新鲜百合的香气盖住了大半。一个男人站在床的左边。

他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手指修长,正在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削苹果。

苹果皮在他手下连成一条完整的线,没有断。他的侧脸线条冷硬,像是冰雕。

另一个男人站在床的右边。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气质温润如玉。

他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杯,动作轻柔。西装男人的动作停了。他的视线越过我,

像淬了冰的刀子,落在白大褂的身上。“放下。”西装男人说,声音低沉,不容置喙。

白大褂的手指碰到了杯壁,他推了推眼镜,语气平静。“她醒了需要喝水。

”“她会喝我倒的水。”西装男说。第三个声音从门口传来,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笑意。

一个穿着黑色机车夹克的年轻男人倚着门框,他抱着手臂,嘴角勾了一下。

“你们俩问过苹果的意见了吗?也许它想让我来削。”我闭上眼睛,然后又猛地睁开。

脑子里像被塞进了一整部电影,不,是一整本小说。

一本名为《星光下的独宠》的无脑甜宠文。西装男,秦灼。秦氏集团的掌权人,冷酷霸道,

是原著的第一男主。白大褂,温叙。天才外科医生,温柔体贴,是原著的深情男二。机车男,

纪扬。桀骜不驯的富二代,又野又疯,是原著的偏执男三。而我,米乔,

就是那个被他们三个爱得死去活来,

最终引发了无数商业战、绑架案、车祸戏码的万人迷女主。我回想了一下原著情节。

我之所以会躺在这里,是因为纪扬为了逼我承认爱他,飙车带我玩“生死时速”,

结果翻车了。秦灼和温叙闻讯赶来,就成了现在这副“谁有资格照顾我”的修罗场。

我的太阳穴突突直跳。前世,我只是个普通社畜,每天挤地铁,吃外卖,

最大的梦想就是中五百万然后回老家躺平。我的人生信条是“安稳第一,谢绝麻烦”。

而眼前的这三个男人,就是麻烦的集合体,是行走的戏剧性冲突制造机。

我不要当什么万人迷女主。我不要被他们的“爱”绑架,

更不想在他们的商业帝国里当个漂亮的战利品。我只想找个地方,安安稳稳地睡到自然醒。

于是,我伸出手,在他们三人的注视下,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输液针头。

细小的刺痛感让我无比清醒。三个男人的视线同时聚焦到我的动作上,空气瞬间凝固。

我坐起身,赤着脚下床。柔软的地毯触感很好,但我无心享受。我走到窗边,

一把拉开了厚重的窗帘。阳光刺眼。楼下是精心修剪的花园,

再远处是摩天大楼林立的城市轮廓。这里是三十层。从这里跳下去,肯定能死透,

但太难看了。我转过身,看着他们三个。他们的脸上都带着一丝错愕和担忧。“乔乔,

你要做什么?”温叙最先开口,声音里满是关切。秦灼皱起了眉,

语气带着命令:“回床上去。”纪扬则一步跨了进来,眼神里有慌乱,也有固执:“米乔,

你别又想玩什么花样来引起我注意!”我看着他们,缓缓地眨了眨眼,

眼神努力调整到最茫然、最空洞的状态。然后,我歪了歪头,用一种像是看陌生人的语气,

轻声问:“请问……你们是谁?”第 2 章空气死寂了三秒。

秦灼手里的苹果“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滚到了墙角。他那张万年冰山脸上,

第一次出现了裂痕。温叙的眉头紧紧锁起,他快步走到我面前,

镜片后的眼睛里写满了探究和忧虑。“乔乔,你看着我,我是温叙。”纪扬的表情最是精彩,

从震惊到难以置信,最后变成了被欺骗的愤怒。“米乔!你又在耍什么把戏?失忆?

这种八点档的烂俗梗你也玩?”我恰到好处地后退了一步,身体微微发抖,

眼神里充满了对陌生人的戒备和恐惧。“我不认识你们。”我抱着手臂,声音很轻,

带着哭腔,“这是哪里?我要回家。”我的演技,是我作为社畜多年,

面对奇葩老板和难缠客户时磨炼出的核心技能。此刻,它正闪闪发光。

温叙的表情变得无比凝重。他转向秦灼,压低了声音:“可能是车祸引起的脑部震荡后遗症,

导致了暂时性记忆缺失。需要马上做个全面的脑部CT。”秦灼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

他盯着我,似乎想从我的脸上找出哪怕一丝伪装的痕迹。但我没有,

我的眼神纯洁得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纪扬还想说什么,却被秦灼一个冰冷的眼神制止了。

“你,”秦灼指着纪扬,声音里是压抑的怒火,“出去。”“凭什么!”纪扬不服。

“因为车是你的,祸是你闯的。”秦灼的声音没有起伏,却带着千钧的重量,“现在,

她不记得你了,也许是件好事。”这句话的侮辱性极强。纪扬的脸瞬间涨红,

拳头握得咯咯作响。一场新的战争,就在我的病床前,即将爆发。而这,正是我需要的机会。

趁着他们三人的注意力再次聚焦到彼此身上,

开始为我的“病情”和“责任归属”进行新一轮眼神厮杀时,

我悄悄地、一步一步地挪向了病房自带的洗手间。温叙最先反应过来,他看到我的动作,

立刻说:“乔乔,你别怕,我先带你去做检查。”我停下脚步,看着他们,

挤出一个虚弱又害怕的微笑。“别争了。”我轻声说,目光扫过他们,

最终落在那个滚到墙角的苹果上,“这苹果你们自己吃吧,我……我血糖高。”说完,

我闪身进了洗手间,反锁了门。完美。我靠在门上,听着外面从争吵变为急切的敲门声。

“乔乔,开门!”“米乔,你给我出来!”我没有理会。我迅速打量这个豪华的洗手间,

比我前世租的卧室还大。窗户是封死的,显然是为了防止病人想不开。

但我注意到了另一件东西。挂在衣帽钩上的一件灰色工作服,上面印着“保洁部”的字样。

旁边还有一个清洁篮。天助我也。我飞快地脱下身上的病号服,换上了那件宽大的工作服。

衣服上还有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我把头发胡乱塞进配套的帽子里,

又从清洁篮里拿出口罩戴上。然后,我打开水龙头,制造出流水的声音,作为掩护。

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洗手间另一侧一个不起眼的小门。那是一条员工专用的清洁通道,

狭窄而昏暗。门外,秦灼已经失去了耐心,开始叫保镖来撞门。我没有回头。再见了,

修罗场。再见了,男主角们。这个该死的万人迷女主,谁爱当谁当去。我,不干了。

第 3 章我顺着清洁通道的楼梯一路狂奔。高跟鞋早就被我扔在了洗手间,

赤着脚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反而有种脚踏实地的安心感。脑袋里的情节告诉我,

原主“米乔”是个顶级白富美,银行卡里的数字足以让我震惊。而现在,

那张卡就在我换下来的病号服口袋里。我需要钱。逃亡,尤其是想要逃得无影无踪,

最需要的就是启动资金。凭着模糊的记忆和指示牌,我成功地从员工通道溜出医院大楼,

汇入了人流。头顶的帽子和脸上的口罩是最好的伪装,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匆匆路过的“清洁工”。第一站,银行。我找了一个最近的ATM机,

插卡,输入密码。原主的生日,最简单的密码,也是最容易猜到的。屏幕上显示的余额,

让我这个前世月薪八千的社畜,狠狠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一串零。我数了三遍。八位数。

我的人生规划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多钱。但此刻,我没有丝毫喜悦,只有紧迫感。

我知道,以秦灼的手段,最多半个小时,他就能冻结这张卡。我必须在这之前,

把所有钱都取出来。ATM机有每日限额。我立刻走进银行大厅,取了号。

柜员小姐姐看到我这一身清洁工的打扮,却要取走卡里所有的活期存款,

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警惕。“女士,您确定要全部取出来吗?这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她公式化地提醒。“确定。”我压低声音,用帽子遮住脸,“急用。

”她拨通了经理的电话。很快,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将我请进了VIP室。

“米小姐,是吗?”经理的态度很恭敬,但眼神依旧在审视我,“您这么着急取现金,

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需不需要我们帮您报警?”他们大概是把我当成被绑架勒索的肉票了。

我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原主的身份证。照片上的女孩明艳动人,

和我现在的狼狈模样判若两人。“是我自己的决定。”我言简意赅,“我要现金,现在。

”在反复确认了我的身份和意愿后,银行最终还是给我办理了业务。

看着一箱又一箱被装好的现金,我感觉自己像个要去交易的毒枭。

我知道带着这么多现金很危险,但这是切断过去最快的方式。我雇了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

把钱箱子都搬了上去。“师傅,去火车站。”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了我一眼,没多问。

在车上,我用原主的手机,迅速处理掉她名下所有的股票和基金,

将钱全部转入一个新开的、不记名的电子账户里。然后,我格式化了手机,拔出SIM卡,

掰成两半,扔出窗外。做完这一切,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是目的地。我要去哪里?

一个秦灼的商业帝国覆盖不到,温叙的医疗系统触及不到,纪扬的狐朋狗友也找不到的地方。

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我在火车站的售票大厅,看着那张巨大的全国地图。

我的目光从那些繁华的大都市上一一掠过,最终,落在了东南角一个毫不起眼的点上。

沙丁镇。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海边小镇。名字听起来就很咸鱼,很没存在感。完美。

“一张去沙丁镇的票。”我把现金递进窗口,“最早的一班,硬座就行。

”售票员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大概很少有人会指名去那么偏僻的地方,还买最便宜的硬座。

拿到那张浅绿色的、薄薄的火车票时,我的心终于落了地。车票上印着:发车时间,

23:45。行程,32小时。很好。等秦灼他们发现我逃离了这座城市,

我已经在那辆慢悠悠的绿皮火车上,消失在茫茫人海里了。

第 4 章绿皮火车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载着我驶向未知的远方。

车厢里混合着泡面、汗水和劣质香烟的味道,与我刚刚离开的、充满百合花香的VIP病房,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但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在这里,我不是米乔,

不是那个被三个男人争夺的“女主角”。我只是一个买了硬座票的普通旅客。

身边的大叔在打牌,对面的阿姨在嗑瓜子,斜后方的孩子在哭闹。这一切,

都充满了真实而鲜活的人间烟火气。我把装着现金的几个大行李箱塞在座位底下,

用脚紧紧抵着。这几乎是我全部的身家,也是我开启新生活的资本。一夜未眠。天亮时,

我买了一份十五块钱的盒饭。米饭有点硬,菜也冷了,但我吃得津津有味。

这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自由的味道。我靠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

从高楼林立的城市,到平坦开阔的农田,再到连绵起伏的丘陵。我想起了前世的自己。

我也是这样,坐着火车离开家乡,去大城市打拼。我努力工作,小心翼翼地维系着人际关系,

不敢犯错,不敢请假。我以为只要足够努力,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但现实是,

我加班加到胃出血,最终猝死在办公桌上。当我再次睁眼,成了小说里的米乔。

拥有了惊人的美貌,花不完的钱,和三个顶级男人的疯狂爱恋。

这或许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人生。可我只想逃。我不想再被任何东西绑架了,

无论是工作KPI,还是所谓的“爱意”。原著里的米乔,看似拥有一切,

却从未拥有过自己。她的喜怒哀乐,都围绕着那三个男人。她的人生,

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戏剧冲突,一场又一场的修罗场。那不是人生,那是一个设定好的程序。

而我,米乔,一个死过一次的社畜,只想为自己活一次。我要找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开一家小店,养一只猫。每天晒晒太阳,看看书,逗逗猫。没有业绩压力,没有人际纷争,

更没有动不动就上演的“为你生为你死”的狗血戏码。火车又一次进站,

上来了一批新的旅客。一个背着画板的年轻人坐在了我旁边。他戴着耳机,沉默地看着窗外,

身上有淡淡的松节油味道。我们全程没有任何交流。下车时,也只是礼貌性地点了点头。

这种感觉真好。我是个透明人,一个路人甲。我存在,但又不打扰任何人。三十二小时后,

火车终于在一个破旧的小站台停下。广播里传来生硬的女声:“沙丁镇站到了,

请下车的旅客带好您的行李物品……”我拖着我沉重的箱子,走下火车。

一股咸湿的海风迎面吹来,带着鱼腥味。天空很蓝,云很低,阳光灿烂得有些晃眼。

站台小得可怜,一眼就能望到头。不远处,就是一片蔚蓝的大海。沙丁镇。我到了。

我的新生活,从这里开始。第 5 章沙丁镇比我想象的还要……原生态。一条主街,

从镇头延伸到镇尾,步行十分钟就能走完。街道两旁的建筑大多是两三层的旧楼,墙皮斑驳,

露出里面的红砖。电线杆上,电线像蜘蛛网一样杂乱地缠绕着,几只海鸟停在上面,

发出“嘎嘎”的叫声。这里没有高档商场,没有连锁咖啡店,甚至连个像样的酒店都没有。

我找了半天,才在街角找到一家挂着“海员旅社”招牌的小旅馆。

老板是个叼着烟斗、满脸褶子的老大爷。他接过我的身份证,眯着眼看了半天,

又抬头看看我。“小姑娘,一个人来旅游?”他问,口音很重。“嗯,来散散心。

”我找了个最普遍的理由。“我们这儿可没什么好玩的,就是一片海,几条破船。

”老大爷把身份证还给我,递过来一把生了锈的钥匙,“二楼最里间,图个清静。

”房间很小,但还算干净。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一个掉了漆的衣柜。推开窗,

就能看到不远处的大海和码头。我把钱箱子推进床底,然后把自己重重地摔在了床上。

床板很硬,硌得我骨头疼。但我却安心地闭上了眼睛。终于,逃出来了。

我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醒来时,是被窗外的叫卖声吵醒的。天刚蒙蒙亮,码头已经热闹起来。

渔船归港,渔民们把一筐筐新鲜的海产搬上岸,镇上的居民围着挑拣,

讨价还V的声音此起彼伏。我洗了把脸,换了身在火车站买的普通T恤和牛仔裤,

走进了这片喧闹的晨曦里。空气中弥漫着大海的腥咸和生活的燥热,一切都那么真实。

我在路边摊花五块钱买了一碗海鲜面。面条是手擀的,汤头极鲜,

里面有几只刚捞上来的小虾和蛤蜊。我吃得额头冒汗,浑身舒畅。吃完面,

我开始在镇上闲逛。这个小镇似乎被时光遗忘了。老人坐在家门口的榕树下下棋,

孩子们光着脚在巷子里追逐打闹,一条黄狗懒洋洋地趴在路中间晒太阳。

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慢到让人觉得心安。我的目光,

被街角一间挂着“转租”牌子的店铺吸引了。那是一家书店,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营业了。

玻璃门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透过灰尘,能看到里面东倒西歪的书架和散落一地的旧书。

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戴着老花镜费力地缝补着一张渔网。

我走了过去。“阿婆,这家店是要转租吗?”老太太抬起头,打量了我一下。“是啊。

你个小姑娘,想租去做什么?”“我想……继续开书店。”我说。老太太愣了一下,

随即笑了,脸上的皱纹像菊花一样绽开。“开书店?傻孩子,我们这儿的人都不看书的,

只认得鱼。我这家店,开了三十年,亏了三十年。要不是我那死鬼老头子喜欢,

我早把它改成咸鱼铺子了。”“我喜欢安静。”我看着店里那些蒙尘的书,轻声说,

“我觉得这里很好。”老太太看了我很久,最后叹了口气。“随你吧。租金倒是不贵,

就是得你自己收拾。里面乱得跟狗窝一样。”我们很快就谈好了价格。

租金便宜到让我在大城市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大脑,感到难以置信。签合同时,

老太太问我叫什么名字。我顿了一下。“米……米粒。”我说,“一粒米的米粒。

”从今天起,世界上再也没有那个万人迷女主米乔了。只有沙丁镇旧书店的老板,米粒。

第 6 章我用现金支付了一年的租金,拿到了那串沉甸甸的钥匙。打开书店门的一瞬间,

灰尘和霉味扑面而来,呛得我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阳光从布满污垢的玻璃门照进来,

在空气中投射出无数飞舞的尘埃。这里就像一个被封存的时间胶囊。书架是老旧的实木材质,

上面堆满了书,有些已经泛黄发脆。地上、桌上,到处都是书,像经历了一场小型的地震。

墙角结着蜘蛛网,一只壁虎飞快地从我眼前溜过。这场景,要是原主米乔见了,

怕是会立刻尖叫着逃走。但我却挽起了袖子,充满了干劲。在前世,我最大的爱好,

就是在周末把自己的小出租屋收拾得一尘不染。整理和收纳,

能给我带来巨大的满足感和掌控感。现在,我要亲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我先去镇上的杂货铺,

所有的清洁工具:水桶、抹布、扫帚、刷子、清洁剂……杂货铺老板娘是个爽朗的中年女人,

她一边给我装东西,一边好奇地问:“小姑娘,你真要把那书店盘下来啊?那老婆子的店,

十年都卖不出去一本书。”“我试试看。”我笑着回答。接下来的一个星期,

我几乎是泡在了书店里。我把所有的书都搬到店外的空地上,用掸子一本一本地除去灰尘。

阳光好的时候,我就把它们摊开来晾晒,驱散那股陈年的霉味。然后,

我开始彻底地清扫店铺。我把地面和墙壁刷洗了三遍,蜘蛛网和污渍全都不见了。

我又提着水桶,把每一扇玻璃都擦得锃亮。阳光毫无阻碍地洒进来,

整个空间瞬间明亮了许多。那些老旧的书架,我没有扔掉。我用砂纸打磨掉起翘的旧漆,

然后重新刷上了温和的米白色木器漆。镇上的人对我这个外来者充满了好奇。他们路过时,

总会停下来,看着我这个穿着T恤、满身油漆和灰尘的姑娘,

在那个被废弃多年的店铺里忙碌。偶尔,也会有好心的大婶给我送来一碗绿豆汤,

或者几个刚出锅的鱼肉包子。“小姑娘,歇会儿吧。”“一个人不容易,需要帮忙就吱声。

”他们的关心质朴而直接,不带任何附加条件。这让常年在职场戴着面具的我,

感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暖。最后一天,我把所有整理好的书,按照类别,重新摆上了书架。

文学、历史、哲学、海洋图志……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应该是外文旧书。

我还从镇上的旧货市场,淘来了一张舒服的单人沙发和一张小茶几,摆在靠窗的位置。

又在花店买了几盆绿萝,挂在窗边。当我做完这一切,站在焕然一新的书店中央时,

夕阳的余晖正从干净的玻璃门照进来,给整个空间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空气里,

是书本、阳光和淡淡油漆混合的味道。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就在这时,

一只橘白相间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钻了进来,它一点也不怕生,用身体蹭了蹭我的裤腿,

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我把它抱了起来。它很瘦,但毛很软。“以后,

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我对它说,也是对自己说,“我们就叫它‘咸鱼书屋’,怎么样?

”小猫“喵”了一声,像是在回答我。第 7 章“咸鱼书屋”正式开业了。没有剪彩,

没有鞭炮,我只是在门口挂上了一块手写的木牌,然后把玻璃门推开。开业第一天,

一个客人都没有。第二天,也一个客人都没有。第三天,镇上小学的几个孩子放学路过,

好奇地探头探脑,被我用几块糖果“骗”了进来。他们在店里翻了翻漫画书,

然后一溜烟跑了。对此,我毫不在意。我的人生规划里,没有英雄救美,只有闷声发财。

不对,现在连闷声发财都不需要了,我只想安稳地躺平。书店不赚钱,正好。

这样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我每天的生活变得无比规律。早上,被窗外的海鸥叫醒。

然后去码头买最新鲜的食材,顺便在路边摊解决早餐。上午,开店。说是开店,

其实就是给自己找个地方看书。我把那只捡来的小猫取名叫“老板”,

因为它每天的工作就是趴在最舒服的沙发上睡觉,比我这个正牌老板还会享受。

我泡上一壶茶,找一本感兴趣的书,就能在那个靠窗的沙发上坐一个上午。

阳光透过玻璃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老板会跳到我的腿上,蜷成一团,发出满足的鼾声。

偶尔有镇民路过,会隔着玻璃门跟我打个招呼。“米粒,看书呢?”“是啊,王大婶,

今天收获不错啊!”简单的寒暄,恰到好处的距离。下午,我会关上店门,去海边散步。

沙丁镇的海滩没有经过开发,还保持着原始的风貌。沙子不细,甚至有些硌脚,

混杂着贝壳和海草。我喜欢脱了鞋,让海水没过脚踝,感受那份凉意。晚上,我会自己做饭。

镇上的海鲜便宜又新鲜,我的厨艺也日益精进。吃完饭,就陪着老板在店里看一部老电影。

这样的日子,平静,安宁,甚至有些乏味。却是支撑我活下去的,最珍贵的东西。

我几乎忘了秦灼,忘了温叙,忘了纪扬。那些在另一个世界里呼风唤雨的男人,

和他们的爱恨情仇,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刻意不去接触任何与大城市有关的信息。

不看新闻,不上网。我买了一部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的老人机。我像一只鸵鸟,

把头深深地埋进了沙丁镇这片宁静的沙土里。我以为,只要我逃得够远,躲得够深,

情节的引力就找不到我。直到那天下午。那天天气有些阴沉,海风很大,像是要下雨。

我正准备提前关店,一个高大的身影推开了书店的门。风铃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我头也没抬,

习惯性地说:“欢迎光临,随便看看。”没有回应。我有些奇怪,从书本里抬起头。

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休闲裤,头发微微有些凌乱,

脸色看起来有些疲惫。但他依然很英俊,气质温和,就像……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尽管他摘掉了金丝眼镜,尽管他换下了那身标志性的白大褂,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温叙。那个温柔体贴的男二号,天才外科医生。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是应该在A市的顶级医院里,为了找不到我而黯然神伤吗?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被地图遗忘的角落?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瞬间凝固了。第 8 章温叙看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和……不确定。他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冲上来抓住我,

质问我为什么不告而别。他的目光很平静,只是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就移开了,

开始打量我的书店。我的心跳得像擂鼓。怎么办?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立刻关门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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